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王华、陈继勇因参与其它会议未能参加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人事任免的议案》。同意任命陈亚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同意朱中元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任命惠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杜智勇、梅兴国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任命的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2、程序合法。公司关于此次高管人员的任免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公司对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任命。特此公告。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附:陈亚林及惠钟工作简历陈亚林,男,41岁,汉族,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至1997年5月任职于蒲圻市建委,1997年6月起在本公司任职,曾任行政处副经理、经理、行政中心总经理、主任。现任本公司总裁办主任至今。惠钟,男,42岁,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3年6月任职于航空航天工业部510厂财务处;1993年7月至2000年6月任职湖北摩擦密封材料总厂财务部,1998年起任财务部长;2000年6月至2005年1月任湖北襄樊远大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05年2月至2005年7月任武汉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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