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转债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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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8: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国电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其51%股份,下称:大渡河公司)拟联合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组建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大岗山公司),并由大岗山公司投资建设大岗山水电站。 大岗山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公司占10.2%,大渡河公司占8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3.4%的股权)占7.8%,其他投资方占2%,成立初期注册资
大岗山水电站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41.38亿元,动态总投资为174.43亿元。大岗山公司需按工程总投资的20%投入项目资本金,即34.89亿元,大岗山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需求由大岗山公司通过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工程总投资金额及项目资本金实际金额以最终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H???号的房产一处及证号为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2号、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5号、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6号的土地三宗。 公司于2005年8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公司董事会已于2003年9月3日、200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诉讼的有关情况和判决结果。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为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公司。 裁定结果: 对被执行人(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万元股权予以冻结、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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