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长电(600900)公布电价调整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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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10:0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葛洲坝电站上网电价除送湖北省外,送湖南、河南、江西、上海、安徽、江苏、浙江各省、市由每千瓦时0.1599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22元。葛洲坝电站电价调整后,对有关地区的影响通过降低三峡基金征收标准解决。上述价格调整,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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