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8月1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296,183,582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5%)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该公司已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全部共296,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权从2005年8月11日起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