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人股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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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法人股司法拍卖的有关文书,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拍卖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6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7月20日、8月6日《上海证券报》),第二次拍卖于2005年8月9日下午2时在上海市长寿路728号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举行,上海银润投资有限公司以1600万元拍得上述股权。 股份购买人简介:上海银润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蓝城路247号231室B 法定代表人:廖春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非金融业务),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本公司将尽快联系和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就本次股权拍卖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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