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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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股票对价。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7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9日。 2005年8月19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票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5年8月17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人福科技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7日。 2、2005年8月19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人福科技”变更为“G人福”。 3、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9日。 4、2005年8月1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支付对象 截至2005年8月17日日终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人福科技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拥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股股票,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23376080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 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8位小数; 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完全一致。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0333.04万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为86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2%,流通股股份为1168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8%。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40256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8%,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307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2%。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 各非流通股股东实施本方案需要支付的对价,以及支付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九、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区鲁磨路369号 邮政编码:430074 联 系 人:王鸣,陈海英,易仁涛 联系电话:027-87597232,027-87596719-8019 联系传真:027-87596393,87597232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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