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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8月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三
届九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05年8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在本公司科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了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刘志波先生、董事符庆丰先生、董事叶丽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刘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刘宗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来淮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各项议案,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批准。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本议案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的第3、5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9月17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公司科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对于第2项提案,股东大会应逐项表决公司2005年财务审机构、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7万元。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表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9月12日至2005年9月14日

  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 联系人:杨波 衡晓英

  3、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5、邮政编码:830013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在股东单位的职务:______________。(如系自然人股东则毋需填写)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_______先生(或女士)出席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年度(或____年第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的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二)委托人_______持有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_______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的以下议案投赞成:______________;

  以下议案投反对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议案投弃权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召开期间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此项仅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六)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七)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八)法人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印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九)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

  (十)受托人(签字):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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