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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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成小云先生、彭岱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忠烈先生、涂建先生、崔也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成小云先生、彭岱先生、王忠烈先生、涂建先生分别书面委托张淼先生、卢东涛先生、田明女士、龚翔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董事长张淼先生,总经理卢东涛、总会计师胡志鹏先生,会计主管人员闫维丽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本公司通过开展服务质量年活动,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使有线电视收看维护收入增加;同时,本公司不断加大拓展信息业务领域,信息业务收入也在不断增长,因此本报告期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比去年同期都有一定的增长;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营业外收入9,765.50元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营业外支出204,435.82元主要是捐赠支出121,630元和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82,305.82元; (3)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28,504.90元系坏账准备的转回。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股东名称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3.1两家股东名称变更情况说明: 3.3.2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3.4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3.4.1本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表 3.4.2本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4.3本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3.4.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9.76人民币。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5年是公司调整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竞争的一年,也是加快数字有线电视推广应用、整合数据业务、不断扩大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的一年,是全面实现歌华有线价值,夯实发展基础的“服务年、管理年”。 2005年上半年,在经营方面,公司以北京地区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维护、安全传输为基础,依托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服务水平,协调发展模拟电视、数字电视、数据增值业务,积极推进北京地区数字电视业务,继续挖掘模拟电视业务的注册用户数量,稳步拓展数据增值业务市场,促使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有了较快增长。公司还积极探索、关注整个行业发展的前景和最新态势,积极调整公司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定位,在数字电视产业链中的定位,维护了公司在社会信息化服务和行业中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加强企业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在管理方面,这半年公司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工作重点,以业务发展为导向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界面,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了上市公司企业管理水平的优化发展。 第一,以传统业务为基石,开展网络普查和用户资源调查,理顺管理和运行机制,培育综合服务市场。 网络建设维护和用户服务这两项基础性工作是公司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公司于今年上半年如期基本完成网络资源普查工作,为公司有线传输网络的维护、建设、改造和下一步战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今年年初,公司重点开展了用户资源调查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有力促进用户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随着数字电视业务的推广,丰富的服务内容将逐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本次普查工作不仅确认了用户数量,而且也为更好提升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协调各项业务综合发展,公司开始建设统一营销平台、技术支持平台、网络运行维护平台、客户服务等运营平台和协调中心。宣武区综合业务营业厅的建设,不仅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也成为数据广播、CM等增值业务的展示窗口,用户将获得更方便、快捷、人性化的服务。 第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打造并完善数字电视产业链。 目前,数字电视产业链主要由内容平台、传输平台、服务平台等主要环节组成,其中内容平台的发展空间很大,节目源和信息源有待丰富。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拥有了其33.33%的股权。成功实现了公司在数字电视产业链中定位的调整,由有线电视运营商进一步向网络和多媒体信息综合服务提供商迈进。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国家对数字电视发展的支持,北京市对科技奥运的承诺,以及全国数字电视业务的快速发展,都为公司提供了很好的发展环境与发展契机。 第三,以“金财网”为突破,大力发展数据增值业务。 今年上半年,公司加快了北京市财政局财政拨付专网“金财网”的建设,根据施工网点的完工,逐步确认了相应收入,更主要的是以承揽全市财政网点的联网建设工程为契机,公司依据自身的资源和技术实力,大力发展数据增值业务,不断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提供多层面的数据服务,进一步确立和强化有线电视网络在北京市信息化建设和社会消费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第四,加强公司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美誉度和服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帮助公众认识公司文化、了解公司业务,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加强了品牌建设,以提高公司的认同度、知名度和美誉度。在第八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上,公司成功展示了以数字电视业务为主的有线电视综合业务,成为科博会的亮点,并出版了科普读物《数字电视100问》,在北京市民中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为发展数字电视夯实了基础。另一方面,公司注重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好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搭建好对话、交流平台,保证沟通渠道畅通。 第五,财务数据比较 公司2005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496.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7,600.59万元,同比增长了24.60%;实现净利润10,762.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5.38万元,同比增长了35.26%。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都是基于有线电视网络开展的。 (2)报告期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2005年1月1日起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成本、费用科目核算内容作了相应变化,变化后单项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成本、费用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并无大的变化。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涿州歌华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投入运营。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主营业务利润与期间费用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自2005年1月1日起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成本、费用科目核算内容作了相应变化,变化后单项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成本、费用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并无大的变化。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3.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报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胡志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维丽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张淼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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