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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e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晏子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国元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永胜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详见2005年1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仍将积极追讨原股东的欠款问题,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于2004年4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中燕集团支付欠款1,052.97万元及支付欠款付清之日的利息。经北京二中院审理终结,公司已收到北京二中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047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燕集团十日内返还本公司人民币1,052.97万元,对本公司主张该债权利息请求不予支持。目前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屯河”)于2004年4月16日与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群实业”)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69%)转让给宝群实业,目前处于股权过户的过渡期间。2004年8月31日新疆屯河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托管。为此宝群实业商榷中国华融依照《协议》约定继续全面履行转让方的义务,力求尽快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但至今未完成。

  报告期内股权受让方宝群实业于2005年3月4日与中国华融签订《法人股转让补充协议》。因宝群实业受让本公司4760万股法人股股权至今未能过户,导致本公司大股东缺位而无法履行股东职责,造成公司管理层无法开展资产重组工作和恢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给本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极大风险。为此宝群实业于2005年4月就上述事项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杭州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4月13日下达(2005)杭仲裁字第108号裁决书。裁决:1、被申请人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裁决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法人股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2、申请人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质押合同项下的质物4760万股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301623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承担(详见200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宝群实业就上述仲裁事宜已于2005年4月27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晏子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国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 梁永胜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董事长:晏子牛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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