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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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8月12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吴景贤先生、黄总河先生、谢益林先生、
决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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