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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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葛洲坝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43号)文件精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葛洲坝电站上网电价除送湖北省外,送湖南、河南、江西、上海、安徽、江苏、浙江各省、市由每千瓦时0.1599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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