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沪市公告 > 正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计划增持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的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避免华海药业股票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
周明华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华海药业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计划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华海药业股份

  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控股股东陈保华、周明华分别持有华海药业29.15%股份,均属于非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控股股东陈保华持、周明华分别持有华海药业25.23%的股份,属于有限售权的流通股。

  二、控股股东陈保华、周明华增持华海药业社会公众股份的目的

  陈保华、周明华先生认为,华海药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为防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避免华海药业股票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相背离;同时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华海药业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并增强全体股东的持股信心,华海药业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华海药业社会公众股。

  三、控股股东陈保华、周明华增持华海药业社会公众股份计划

  在华海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华海药业二级市场股票任意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人民币10.30元/股(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则控股股东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通过证券市场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在10.30元/股以下的价格(含10.30元)买入华海药业股票,直至分别累计买足409.5万股或者华海药业股票的价格高于10.30元。

  四、陈保华、周明华承诺

  对于本次增持行为,控股股东陈保华、周明华承诺如下:

  1、陈保华、周明华承诺在增持华海药业社会公众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该增持股份不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严格遵守《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八月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