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裁决延期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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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DM20040294号网络设备试用合同争议案再次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
关于北京埃迪恩电信系统有限公司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的仲裁案,仲裁庭认为,因案情复杂,无法在2005年8月3日前作出裁决,因此,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再次延长一个月。 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经研究认为,仲裁庭要求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请求确有必要且理由正当,同意并决定将本案的裁决作出期限再次延长一个月,具体日期自2005年8月3日延长至2005年9月3日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并将收到的裁决结果在第一时间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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