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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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8月13日在浙江温州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余伟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5年上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5年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审议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所提供的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提名余红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贺秉元 楼百均 吴再鸣 周俊虎 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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