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力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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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08: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7日
2005年8月19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股票简称变更为“G长力”。 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9日 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