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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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06: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顷接国家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函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冻结的变动情况:根据南京市中级人(1999)字经初字第446、465、467号的民事判决书的结果,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004)连执字经第123、124、125号执行书和(2004)连执字经第123-1、124-1、125-1号执行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合计冻结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股份3817万股,期限自2005年8月11日至2006年2月10日。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