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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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06: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报告期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黄大成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曙峰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美英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业务面向全国,地区分布比较均衡。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1,024.79元人民币 , 余额 0元人民币 。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月17日,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6月3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提出每10股流通股获赠4股的改革对价方案。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8月1日的股东大会上顺利获得通过。8月9日,对价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以“G恒生”的股票简称复牌。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黄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曙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傅美英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期新增投资设立上海易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塘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G恒生 公告编号:2005-028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5年8月12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大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参与传真表决的董事10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仔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05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5年上半年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国家工商总局(国)名称变核内字[2005]第309号通知书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5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恒生大厦一楼 (三)、会议召集人: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内容: 审议《公司章程修改案》 经国家工商总局(国)名称变核内字[2005]第309号通知书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5年9月8日(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金蓉 电 话:0571-28829702 传 真:0571-28829703 邮 编:310053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通知议题一:《公司章程修改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