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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科技(60081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6: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宏盛科技(60081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票将获得5股股票对价;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5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7日;

  ?2005年8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需要支付对价的发起人法人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发的财政部就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意见,故暂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垫付164,575股对价,待公司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发的财政部同意批复时,再由其将应支付的对价股份偿还至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市油脂公司、中国粮食贸易公司、中国植物油公司、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等6家发起人股东支付的5股股份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5年8月15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5日。

  2、2005年8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宏盛科技”变更为“G宏盛”。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7日。

  4、2005年8月17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支付对象

  2005年8月15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市油脂公司、中国粮食贸易公司、中国植物油公司、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等6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拥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股股票,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6,745,205股。

  公司7家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

  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需要支付对价的发起人法人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发的财政部就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意见,故暂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垫付164,575股对价,待公司取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发的财政部同意批复时,再由其将应支付的对价股份偿还至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99,021,589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数为44,847,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9%;发起人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数为14,663,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募集法人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数为26,020,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股数为13,490,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99,021,589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数为39,764,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6%;发起人股东持有的股数为13,001,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募集法人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数为26,020,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数为20,235,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

  由于目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暂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垫付对价股份,故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对价股份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数为39,599,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9%,发起人股东持有的股数为13,165,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9%,募集法人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数为26,020,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数为20,235,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控股股东及发起人股东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

  现有7家股东实施本方案需要支付的对价以及支付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目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暂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垫付对价股份,则现有7家股东实施本方案需要支付的对价以及支付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九、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1-58765800、021-58870671

  联系传真:021-58870670

  联系人:李树郁、付明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商城路618号

  邮政编码:200120

  十、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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