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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6: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0.5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7日

  ???除息日:2005年8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8月24日

  一、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6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4年末总股本247,204,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元(含税),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5,649,312.1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8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0元;

  5、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45元/股;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50元/股。

  三、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7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05年8月18日(星期四)

  3、红利发放日:2005年8月24日(星期三)

  4、利润分配的对象:截止2005年8月17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开户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利可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结算公司即将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政权公司,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姚伟彪

  2、咨询电话:0791-8161878

  3、传真电话:0791-8162001

  4、地 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68号

  5、邮政编码:33004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特此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十二日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股票代码:60036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住 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007号

  通讯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007号

  联系电话:0791--621261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05年8月9 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联创光电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联创光电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划转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注 册 地: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007号

  注册资本:321280000元

  注册号码:3600001130852(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江西省政府授权的依据产权关系经营集团部分成员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代管部分事业单位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期限:自1996年11月起

  股东名称: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方式:0791--6212611

  (二)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本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人民政府。

  (三)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负责人情况

  本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德保,中国国籍,居住地为江西南昌,没有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其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在本次股权划转前持有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国有法人股76209450股,占联创光电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30.83%,为联创光电第一大股东。本次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将21844250股划转给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占联创光电总股本247204500股的8.84%,划转完成后,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将升至39.67%。

  本次股权划转后股权性质不发生变化,仍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股权划转于2005年7月2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5]40号《关于同意将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联创光电国有法人股划转给江西省电子集团的批复》批准。本次股权划转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进行。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方式为国有法人股划转。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联创光电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无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营业执照;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5]40号《关于同意将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联创光电国有法人股划转给江西省电子集团的批复》;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

  盖章:

  签注日期: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股票代码:60036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

  住 所:江西省吉安市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

  联系电话:0796--821967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05 年8月9 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联创光电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联创光电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划转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

  注 册 地:江西省吉安市

  注册资本:1884900000万元

  注册号码:36240011698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终端产品,系统通信产品,舰船内部通信系统等

  经营期限:自1995年12月起

  税务登记证号:36080158296139

  股东名称: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通讯方式:0796--821967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属国有独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00%股份。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人民政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情况

  熊金荣,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居住地为江西吉安,没有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其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在本次股权划转前持有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国有法人股25481250股,占联创光电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10.31%,为联创光电第三大股东。本次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将21844250股划转给江西电子集团公司,占联创光电总股本247204500股的8.84%。本次股权划转后股权性质不发生变化,仍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股权划转于2005年7月2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5]40号《关于同意将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联创光电国有法人股划转给江西省电子集团的批复》批准。本次股权划转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方式为国有法人股划转。

  (三)划出方对公司的负债及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尚存在对联创光电负债2817059.42万元。鉴于江西电子集团公司为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之实质控制人,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已与本次股权划入方江西电子集团公司达成一致,由江西电子集团公司承担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对联创光电上述负债之清偿义务。

  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本次划转的联创光电21844250股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本次划转后剩余股份3637000股质押于中国银行。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联创光电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

  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无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华声通信(集团)公司营业执照;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5]40号《关于同意将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联创光电国有法人股划转给江西省电子集团的批复》;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

  盖章:

  签注日期:(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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