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地产(600240)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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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e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公司负责人丁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惠丽,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勇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次收购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使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大,以获取更大的收益,保证股东利益,对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没有影响,长期来看可以改变公司主营业务下滑的局面,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该次收购已完成。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由于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90,094.4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685,202.38元,每股净资产为3.39元。经公司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5年2月2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公司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05年3月16日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仕奇实业”,股票代码不变,股票涨跌幅恢复为10%。 2)、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自2005年6月9日起正式更名为“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简称自2005年6月23日起更名为“华业地产”,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3)、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第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决议,将本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到深圳市。 4)、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景田支行“)签定的《基本授信合同》,华夏银行景田支行提供给深圳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9000万元的基本授信额度,本公司以自有的深圳彩虹新都商场第一、二、四层作为抵押担保,目前深圳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如下: 2005年3月9日,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对我公司彩虹新都商场出租收入的税费进行核定,并出具了“深地税福字[2005]第001号”核定(调整)定期定额户税款纳税通知书。我公司据此调整了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累计影响数为1,200,420.00元。其中:调增2004年度的净利润1,200,420.00元,调减2005年年初应交税金-房产税1,436,400.00元,调增应交税金-所得税235,980.00元,调增200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00,420.00元。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本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富溢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溢公司”)于2005年5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书》,富溢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富溢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的90%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持股9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64万元;其余的10%给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6万元。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05年6月29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本公司、北京高盛华与富溢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前述股权对应的权益自股权交割日当月1日起由新股东享有。因此,上述股权转让的购买日为2005年5月31日。 (1)所购买子公司于购买日的资产和负债金额: (2)所购买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止的经营成果: 董事长:丁澍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