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第三大股东法人代表及股东变更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6: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第三大股东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函告,该公司法人代表由孙晓东变更为句艳东,股本结构为:句艳东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吴晓彬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目前己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
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966万元。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7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