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瓷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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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8月1日以传真及邮件告知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李青、雷宇、陈云进、张钢参与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监事辞去监事职务并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杨城先生、雷宇先生、陈云进先生、张钢先生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拟接受他们的辞呈。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秦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邹生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八月五日 附 件:个人简历 秦 峰:男,30岁,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鸿仪实业集团战略管理总部经理。 邹生明:男,1953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历任湖南醴陵国光瓷厂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车间主任,国光瓷厂副厂长,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党工部部长,组织部长兼党办主任。现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股票代码:600286 证券简称:*ST国瓷 编号:临2005-030号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 告: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司门口支行 2、被告一:湖南晋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康制药) 3、被告二:本公司 4、本案的诉讼起因: 晋康制药于2003年11月20日、9月30日、12月9日向原告分别贷款52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合计1320万元,上述贷款已全部逾期。本公司对该项借款提供了担保,并签订了2003年司字第伍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因晋康制药未按时归还贷款,原告于2005年6月1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晋康制药归还贷款本金共计132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本案保全情况:法院向晋康制药及本公司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晋康制药、本公司及湖南亚大制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14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三、本案裁决情况:本案定于2005年8月23日开庭审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法院举证通知书》 3、《法院应诉通知书》 4、《民事裁定书》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涉及诉讼事项35起,涉诉金额66314.9万元,占本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05.0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电话为:0731-4331325。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