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股份公布新锦源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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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8: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锦源)全文披露<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意见》,新锦源已于2005年7月2日披露了《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自2005年7月4日起向除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截至2005年8月2日,要约收购期满。2005年8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截止2005年8月2日,预受要约流通股的股份总数为14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01%,预受价格为3.90元/股,应付收购资金为5467.68元。 新锦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义务:将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35056688股国有法人股进行性质变更及过户;将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的1400股流通股行清算、过户。 新锦源对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履行完毕后,公司的非流通股比例为63.64%,已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比例36.36%。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