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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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知,南方香江于2005年7月28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9,175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贷款10,000万元作质押,质
南方香江已于2005年6月1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600万股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深花园支行(详细内容见2005年6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至此,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公司股份13,674万股中的12,755万股作了质押。 特此公告。 2005年8月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