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化建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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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8月1日在吉林市公司本部62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有三位法人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股份数6764.14万股,一位流通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股份数214.0865万股,共代表股份数6978.22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4%。会议由董事长范喜哲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部分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更换的议案》。 有效票数6978.2265万股;赞成票非流通股6764.14万股,流通股214.086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票数6978.2265万股;赞成票非流通股6764.14万股,流通股214.086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