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股份独董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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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8: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朱中怀、彭彦敏、姚彬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朱中怀、彭彦敏、姚彬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7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7月28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每工作日的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