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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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7月28日公司接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晋中中法刑初字第00026号刑事判决书,对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原财务部经理、公司控股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蓉因犯有“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于2005年7月20日被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