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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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5: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告第三次催告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8月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7月26日-2005年8月1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非交易日除外)。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900号滨江高新区会展中心 。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即方案获得批准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股东大会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均须无条件接受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征集投票权的形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七)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八)催告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催告通知,三次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20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停牌,如果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复牌,如果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十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社会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1层 邮编:310053 3、登记时间: 2005年7月28日?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28829702 3、传真:0571-28829703 4、联系人:刘翔、屠海雁 特此公告! 2005年7月28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恒生电子”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通知议题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