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天桥(600657)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9: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资讯 行情 论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6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有关事项的议案,实施步骤如下: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企发)于2005年7月9日签署了《关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电股份)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光电股
本次资产购买交易中的68580000股国有法人股的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时,本次资产购买交易需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资产购买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电股份29.9%股权,成为光电股份第一大股东。 公司与上海鑫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鑫枫公司)、陈炎?、陈齐华、李国来、邵建林于2005年7月10日签署了《关于上海企发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剥离光电股份股权及相关债权后的上海企发100%股权,转让价格共计72000万元,其中:以1440万元向鑫枫公司转让2%的股权;以38160万元向陈炎?转让53%的股权;以14400万元向陈齐华转让20%的股权;以10800万元向李国来转让15%的股权;以7200万元向邵建林转让10%的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企发的股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