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09:23 金证券

  金证券 陶炜 

  前董事长龚东升给宁波中百(600857)遗留下的问题,让上市公司一次又一次吃亏。12月28日,宁波中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被罚的原因就是由于前董事长龚东升的违规担保。而在3个月前,宁波中百就由于龚东升留下的巨额担保在仲裁中失败,背上了约5.27亿元的债务。

  被罚祸起四年前

  12月28日,宁波中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而这一处罚的缘由要上溯到四年之前。

  2013 年,时任工大首创(宁波中百之前的称呼)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东升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公章使用审批流程,且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 向中建四局出具了一份盖有工大首创公章及其本人签名的《担保函》。龚东升在出具《担保函》后, 未向董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告知该事项。证监会据此认定,宁波中百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天津九策向中建四局出具《担保函》的事项,致使宁波中百 2013 年至 2015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宁波中百因此被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龚东升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胡慷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多名董监高成员一并遭到处罚。由于证监会的这一处罚,在2013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宁波中百且在2016年4月18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把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公司损失堪称惨烈

  做下违法违规行为的龚东升已经离开了宁波中百,但他给宁波中百留下的不仅仅是证监会的处罚,还有巨额的关联担保债务。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2016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寄达的《关于敦促贵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函》和《律师函》,龚东升给公司留下的巨额担保浮出水面。中建四局函告称:“公司为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以及龚东升和张荣于2013年4月16日签署的《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因天津九策未能向中建四局清偿债务,为此,中建四局要求宁波中百依照《担保函》的承诺,就天津九策欠付的全部债务向中建四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天津九策已经申请破产的情况下,所有的债务都压在了宁波中百身上。

  2016年6月,中建四局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宁波中百严格按照《担保函》的承诺,在保证期间及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清偿约543643917.53元的债务。而根据公司在2017年9月22日发布的公告,宁波中百在仲裁中失败,最终背上了5.26亿元的债务。由于商事仲裁具有一裁终局原则,宁波中百很难再推翻仲裁决定。

  从法律上说,宁波中百的这些损失完全可以向龚东升追索,但龚东升早已被最高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名下目前也没用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就是说,宁波中百很大可能将被迫咽下这杯苦酒。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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