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08:17 新京报

  宏达所持金鼎锌业60%股权被判无效

  新京报讯 (记者赵毅波)备受关注的云南兰坪铅锌矿诉讼案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四川富商刘沧龙掌舵的宏达股份成了输家,旗下公司持有的60%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股权被判无效。

  除了股权,还要返还10亿多利润及利息

  10月9日,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云南省高院的《民事判决书》,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无效。法院还判决,云南冶金集团与宏达集团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相关协议无效。

  法院还判令宏达股份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亿元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赔偿2003年至2012年违法获得的利润10.74亿元及利息。

  宏达股份创建于1979年,1994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1年上市,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冶金、矿山、化工行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四川德阳什邡人刘沧龙,是宏达集团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刘沧龙还是四川“黑老大”刘汉的堂兄。

  对于宏达股份和刘沧龙而言,兰坪铅锌矿是其崛起路上的关键一步。

  2003年7月,刘沧龙介入亚洲最大的铅锌矿兰坪铅锌矿的开发,该矿价值被认为高达数千亿元。在上市公司宏达股份的业务组成中,兰坪铅锌矿占据相当地位。

  长期以来,金鼎锌业是宏达股份的业绩主力。2005年年报显示,金鼎锌业实现净利润2.33亿元,占当年宏达股份净利润的64.20%。2017年中报显示,金鼎锌业净利润2.18亿元,超过同期宏达股份整体净利润,后者为1.25亿元。

  宏达所持该矿股份长期受质疑

  早前,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举报称,价值5000亿元的兰坪铅锌矿,四川私人老板刘氏仅以10亿元就控股了60%。

  2015年12月,云南红河州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单位行贿、受贿一案。审判中,公诉机关称,2000年6月至2005年6月,宏达集团参与云南兰坪铅锌矿投资开发过程中,李晓明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底在家中非法收受宏达集团董事长刘某通过他人送的现金100万元。这让长期不公开露面的刘沧龙受到广泛关注。

  2017年1月,云南冶金集团等4位原告将宏达股份及宏达集团告上法庭,并要求返还合计金额18.9亿元的相应本金和利息。随着该案一审宣判,如果最终丧失上述大矿,宏达股份的收入和业绩如何维持存疑。

  宏达股份9月11日晚公告称,接到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和四川泰合置业集团的通知,获悉宏达实业正在进行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9月18日晚,宏达股份公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合集团拟斥资43亿元控股宏达股份,其中18亿元为股权转让价款,另外再向宏达实业增资25亿元用于解决相关诉讼问题。

  以此看来,刘沧龙早已有意退出宏达股份。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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