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2017年7月31日,深圳市东方嘉盛[股评]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方嘉盛”,股票代码002889)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由于过分依赖大客户,公司曾在2010年冲击A股被“拒之门外”。如今再次拟登陆深交所,东方嘉盛发行数量为3,453万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评]。东方嘉盛上市募集资金40,576.65万元,分别用于“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6月23日,东方嘉盛首发申请获通过。2017年7月18日,启动申购,发行价格为12.94元/股。网下发行数量为345.3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3,107.7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90.00%。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67191103%,49,355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东方嘉盛上市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后打开涨停板,截至8月8日收盘,东方嘉盛报30.74元/股。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47,962.14万元、337,631.51万元、326,956.41万元、440,508.79万元和688,693.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54.40万元、8,021.13万元、9,346.11万元、8,182.70万元、9,056.90万元。

  东方嘉盛2014、2015、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16%、34.73%、56.34%,净利润增幅分别为16.52%、-12.45%、10.89%。

  2017年1-3月,东方嘉盛实现营业收入197,469.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8.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1.2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51.89%。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3,496.46万元、114,234.36万元、98,251.85万元、139,523.51万元、278,064.71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3,345.47万元、113,995.70万元、97,873.75万元、139,166.76万元、277,372.0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1.12%、33.83%、30.05%、31.70%、40.48%。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8、3.60、3.09、3.70和3.29。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73.39万元、4,091.25万元、7,615.50万元、5,704.68万元和6,208.33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8、0.45、0.72%、0.46%和0.85%。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存货全部为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2.02、69.29、53.79、64.26和113.36。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综合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分别为2.85%、2.89%、3.70%、2.77%和1.72%,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63%、3.90%、4.26%、4.17%、4.56%。

  东方嘉盛贸易类业务营业收入占总体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5.56、93.94、92.85%、94.40%和96.26%。公司贸易类业务毛利率下滑,分别为0.87%、0.90%、0.83%、0.46%、0.27%。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总负债分别为509,569.70万元、862,100.29万元、1,007,804.95万元、1,198,228.16万元、683,404.65万元。截至2017年1月31日,东方嘉盛总负债为729,297.39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91.13%、93.74%、93.77%、94.63%、89.87%。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48,681.77万元、633,172.36万元、761,467.32万元、604,066.94万元和255,669.19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79%、69.98%、72.12%、48.56%和35.04%。

  东方嘉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1.48万元、3,508.65万元、16,260.54万元、2,056.93万元、-31,448.76万元。截至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18万元。公司近两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值得一提的是,上市前一年,即2016年,东方嘉盛净利润9,056.90万元,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48.76万元,差距很大。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投资者投诉称东方嘉盛与保荐人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中信证券的直投公司刚刚入股后,中信证券便对该公司IPO项目进行立项。“中信证券是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从事直投业务试点的两家券商之一,有着诸多‘保荐+直投’项目。有些项目也出现过问题,譬如百隆东方,上市仅2个月后公布的半年报里就曝出业绩巨变。像东方嘉盛这种入股后没多久IPO项目就立项,虽然合规但不合情,吃相难看。”一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 

  据环球网报道,有举报人称,东方嘉盛涉嫌故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和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互相矛盾。举报人称,东方嘉盛有一重要的关联客户--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嘉盛与万方网络有着密切的关联交易,两公司互为对方的客户和供应商。但对于这一层关系,东方嘉盛在招股说明书相关关联交易章节中却只字未提。

  不仅如此,举报人还称,东方嘉盛的财务数据也涉嫌造假。公司2016年预付万方网络1087万元,但对于这一上千万的预付款,对方万方网络却并不承认。在万方网络2016年年报中,公司披露,2016底预收东方嘉盛预收款仅仅281万元。一方说付了1000多万,另一方却只承认收了281万,这多出的800就这么不翼而飞。

  据金融投资报报道,东方嘉盛称,拥有一批稳定和长期合作的国际客户,包括惠普、宏碁、华硕、锐珂、NEC和3M等世界500强企业。但实际上,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惠普,且对其依赖度越来越高。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公司第一大客户均是惠普,对惠普的收入分别为28.72亿元、38.82亿元、61.83亿元,而这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87.85%、88.20%和90.00%。严重依赖单一大客户的问题其实早就存在,这在2010年公司首次排队IPO时就被广泛诟病,7年多时间过去了,东方嘉盛“寄生”惠普的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董监高于申报稿递送前夕突发变动;经营范围于申报期间多次变动。股权转让方面,招股说明书显示,东方嘉盛在2017年5月3日将前海光焰融资公司100%股权转让予鸿氏国际贸易行有限公司,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查到任何有关鸿氏国际贸易行有限公司的信息。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就上述情况来看,可能存在虚假交易嫌疑,当然,也不排除招股说明书出现笔误情况。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供应链管理服务提供商中小板上市

  东方嘉盛的主营业务是提供综合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依托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与技术体系,结合客户经营模式和多样而复杂的需求,设计并实施供应链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及产成品采购、订单及合同管理、进出口代理、运输、库存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产成品分销、资金结算等服务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

  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价值创造体现为:通过为每一个客户设计并实施供应链解决方案,将上下游各环节厂商整合成一个网络,并有效管理供应链各环节上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企业外包环节与非外包环节的无缝连接,从而帮助客户将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和核心优势,在提高客户效率、提升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供应链成本的前提下分享收益,并使得公司深度嵌入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客户价值链上的战略合作伙伴。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47,962.14万元、337,631.51万元、326,956.41万元、440,508.79万元和688,693.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54.40万元、8,021.13万元、9,346.11万元、8,182.70万元、9,056.90万元。

  2014、2015、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16%、34.73%、56.34%,净利润增幅分别为16.52%、-12.45%、10.89%。

  东方嘉盛营业总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利息及手续费收入。营业收入来源于供应链管理服务,利息及手续费收入来源于以小额贷款为实施手段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营业收入、利息及手续费收入及其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3月,东方嘉盛实现营业收入197,469.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8.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1.2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51.89%。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卫平。孙卫平直接持有6,367.7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481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孙卫平的子女邓思晨、邓思瑜分别持有公司1,780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1862%,由于邓思晨、邓思瑜均为未成年人,其享有的股东权利由其法定监护人孙卫平代为行使;同时,孙卫平作为上海智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其持有的公司1.4483%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孙卫平合计控制公司97.3019%股份的表决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孙卫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孙卫平曾供职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并曾担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东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卫平于2003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东方嘉盛本次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3,453万股,募集资金40,576.65万元,分别用于“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询问贸易类业务收入较大而毛利水平不高的原因

  2017年6月9日,证监会公布了东方嘉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请补充披露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请补充说明公司与惠普报告期的合作情况、是否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请保荐机构结合与惠普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说明该等情况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贸易类业务各期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当期贸易类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96.30%、95.16%、95.05%和96.64%;代理类业务各期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当期代理类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89.87%、87.13%、84.92%和78.34%;基础供应链类业务各期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当期基础供应链类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76.80%、81.40%、75.67%和71.16%。(1)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销售总额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及占比、各客户产生的毛利总额及占比;(2)请结合公司和惠普交易的金额及毛利占比说明公司对惠普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结合惠普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与惠普交易的持续性等充分揭示相关风险;(3)请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变化的原因以及前五名客户变化的原因,并结合行业状况、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对于报告期新增的主要客户,请说明客户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4)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补充说明对公司主要客户的核查措施、核查比例和核查结果,并发表明确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9%、3.70%、2.77%和2.18%,同时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贸易类收入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公司与惠普签署《关于汇率变动的操作办法的说明》,自2015年9月1日起,惠普业务形成的汇兑损益在实际付汇后公司才可确认该部分补偿金额并调整公司营业收入,但所形成的外币应付账款于报告期各期末需进行汇率重估并调整公司营业成本。同时,2016年6月末,重庆市物流办、重庆市财政局暂未完成2016年1-6月业务量及单价进行复核,该部分业务成本为1,132.81万元,由于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发生的实际成本确认收入1,132.81万元因而未确认毛利,致使2016年1-6月基础供应链类业务毛利占比下降。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说明并披露:(1)结合公司和惠普的业务合作具体模式补充披露公司在2015年9月1日前和2015年9月1日后和惠普的相关业务的款项具体结算办法和相关汇兑损益的实际承担方式,并请结合目前汇率波动情况披露公司所面临的汇兑风险;(2)请结合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补充披露重庆市物流办、重庆市财政局未完成业务量及单价复核,公司按发生的实际成本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毛利的原因,以及该项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3)报告期公司基础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4)请结合公司和同行业业务结构、采购模式和销售模式等详细披露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金额分别为3,508.65万元、16,260.54万元、2,056.93万元和-1,050.56万元。(1)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来源与计算是否合规;(2)请说明各类现金流量的主要构成、大额变动及与相关会计科目勾稽情况;(3)请详细分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并与净利润的变化情况不一致的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017年6月23日,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95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东方嘉盛提出如下问询: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客户集中的原因,是否属于行业共有特点;(2)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变化的原因以及前五名客户变化的原因,并结合行业状况、前五名客户的市场地位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说明发行人与前五名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3)发行人与惠普公司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其他关联关系;发行人与惠普公司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发行人是否对惠普公司存在重大依赖;结合与惠普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说明该等情况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4)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发行人已经和将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逐年上升及2016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的收入变化匹配;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发行人代垫货款和税款的主要对象、报告期各期末的金额以及期后回收情况,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4)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5)结合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于贸易类业务收入较大而毛利水平不高的原因,发行人对于此类业务的未来发展计划与目标,贸易类业务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相关业务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组合支付交易与此前发行人所称的远期外汇合约交易的具体区别;(2)组合支付产品是标准化产品还是定制化产品,是否符合我国金融监管规定,组合支付产品中的利率、汇率、存款和贷款期限等要素的确定依据;(3)发行人从事组合支付交易是否以赚取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公司组合支付收益减少的情况下,公司组合支付收益能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具有重大不确定性;(4)公司组合支付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

  招商证券:目标价23.4元 

  招商证券在研报中指出,东方嘉盛成立于2001年7月,是国内最早涉足供应链行业的企业之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孙卫平女士。公司构建了深圳、上海、北京为中心的覆盖华南、华东、华北的物流网络,并在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建立配送网络,业务范围包括第三方国际采购与分销、进出口报关代理、保税仓储、保税组装维修、国际国内运输配送等。

  贸易类、代理类和基础供应链三大类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贸易类、代理类和基础供应链服务。贸易类业务以买断销售形式获取差价(实质仍然是服务费),代理类业务则根据经手货值向客户收取服务费,基础供应链盈利仍然源于服务费。通过供应链外包,公司将原属于客户的非核心业务,转变为自身的核心业务,提升客户供应链效率,节约成本和费用。

  供应链管理行业发展迅速,业内竞争相对分散。供应链管理市场规模取决于社会贸易额和外包比例,而行业发展仍处于早期,市场格局极为分散。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嵌入性特点决定了客户黏性较强、忠诚度高,且国内供应链管理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巨大,多数行业存在供应链外包需求,因此竞争的关键在于拓展新行业。

  招商证券预测公司17/18/19EPS为0.78/0.95/1.16元,对应发行价12.94元16.5/13.7/11.2XPE,首次覆盖给予“强烈推荐-A”评级,目标价23.4元,对应17年30XPE。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40%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3,496.46万元、114,234.36万元、98,251.85万元、139,523.51万元、278,064.71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3,345.47万元、113,995.70万元、97,873.75万元、139,166.76万元、277,372.0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1.12%、33.83%、30.05%、31.70%、40.48%。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8、3.60、3.09、3.70和3.29。

  报告期各期末,各业务类型应收账款余额占其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各业务类型应收账款余额明细如下:

  东方嘉盛因贸易类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分别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5.09%、91.40%、92.57%、95.56%和96.39%。

  公司表示,贸易类业务模式下,公司作为供应链管理服务提供者,其实际服务的客户对象既可是交易中的采购商,也可是交易中的供货商。在上述交易模式下,公司先以买断方式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并以实际采购额全额计入应付账款,后向实际采购方销售货物并以实际销售额全额计入应收账款。

  2014-2016年各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95.37%、96.35%、96.52%,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中除2015年北京英联口腔设备有限公司外,其余客户惠普、华硕、鸿富锦为世界500强企业集团所属公司,其业务具有经常性、连续性特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73.39万元、4,091.25万元、7,615.50万元、5,704.68万元和6,208.33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8、0.45、0.72%、0.46%和0.85%。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存货全部为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2.02、69.29、53.79、64.26和113.36。

  毛利率连续两年下滑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综合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分别为2.85%、2.89%、3.70%、2.77%和1.72%。

  东方嘉盛表示,其一,深度整合供应链管理服务中的贸易类业务按商品销售额全额确认收入,该种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导致贸易类业务毛利率较低,代理类业务和基础供应链类管理服务仅按收取的供应链服务费确认收入,该种方法下毛利率较高;其二,报告期内,各年深度整合供应链管理服务中的贸易类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90%。

  2015年及2016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公司表示,其一,公司贸易类业务量增长较快,贸易类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也于2015年度及2016年进一步提升,但该类业务毛利率较低;其二,在惠普承担汇兑损益后,因公司采购商品汇率与销售商品汇率差异对毛利的影响,以及公司确认惠普汇损补偿收入、成本的时间差异,使惠普贸易类业务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2年至2016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63%、3.90%、4.26%、4.17%、4.56%。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度,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营业收入分为深度整合供应链管理服务、基础供应链管理服务以及融资租赁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种类划分的收入结构及占比如下:

  报告期内,东方嘉盛营业收入分别为347,962.14万元、337,631.51万元、326,956.41万元、440,166.73万元和687,018.83万元,其中深度整合供应链管理服务中的贸易类业务营业收入占总体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5.56、93.94、92.85%、94.40%和96.26%。

  贸易类业务在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由于该类业务先向供应商采购所提供供应链服务的货物,后向实际采购方进行销售,并以货物销售总额确认收入,而代理类和基础供应链类业务均以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各类服务收费确认收入,因业务模式不同导致收入确认的方式不同,所以贸易类模式的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于2016年开展融资租赁服务,但目前收入总额和占比仍较低。

  2012年至2016年,公司贸易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87%、0.90%、0.83%、0.46%、0.27%。

  东方嘉盛2015年公司贸易类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公司表示,主要因为惠普因承担自2015年9月1日起的订单实际结汇时所产生的汇兑损失,惠普业务毛利率下降致使贸易类业务毛利率下降。2016年,虽然惠普业务汇兑损益已由惠普实际承担,但由于惠普业务量大幅增长且毛利率较低,同时报告期末汇率重估增加了惠普营业成本,致使2016年整体贸易类业务毛利率未回升至2014年全年水平。

  此外,代理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70%、46.11%、40.83%、41.39%、43.42%;基础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43%、14.00%、41.05%、41.89%、35.55%。

  报告期内,公司分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31,448.76万元远低于净利润9,056.90万元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总负债分别为509,569.70万元、862,100.29万元、1,007,804.95万元、1,198,228.16万元、683,404.65万元。截至2017年1月31日,东方嘉盛总负债为729,297.39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91.13%、93.74%、93.77%、94.63%、89.87%。

  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427,879.68万元、748,266.74万元、892,836.92万元、1,040,713.40万元、407,098.96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4.01、87.03、88.76%、87.01%和59.88%,占比较大。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分别为64,027.41万元、95,981.47万元、90,761.93万元、127,085.20万元、253,340.33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2.57%、11.15%、9.02%、10.62%、37.27%。

  2012年至2016年,东方嘉盛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48,681.77万元、633,172.36万元、761,467.32万元、604,066.94万元和255,669.19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79%、69.98%、72.12%、48.56%和35.04%。

  东方嘉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1.48万元、3,508.65万元、16,260.54万元、2,056.93万元、-31,448.76万元。截至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1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代收客户的货款及税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以及代付客户货款及税款。

  因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公司需为深度整合供应链管理服务客户提供大规模的资金流服务,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金额较大。2014年至2016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97,249.49万元、467,246.77万元和661,778.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1.50%、106.15%和96.33%,款项回收正常,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75,844.64万元、460,785.64万元和659,335.72万元。

  根据招股书,东方嘉盛201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260.54万元,与公司2014年净利润9,346.11万元相比较大,主要原因是惠普等贸易类客户上年末的代垫款项已回款,且2014年内鸿富锦业务收到的货币资金较多。

  公司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56.93万元,与公司2015年净利润8,182.70万元相比较小,主要原因是:其一,公司于2015年继续拓展深度整合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惠普等客户销售额显著提升,2015年末垫付款项较多;其二,公司医疗器械客户预收账款2015年内完成销售因此下降。

  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1,448.76万元,与公司2016年净利润9,073.83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其一,在贸易类业务中,公司作为进出口报关的经营单位,为提高结算效率,公司通常采用代垫税款的服务模式,公司与惠普等重要客户合作的业务量持续扩大,短期垫付的税款金额增长,2016年公司贸易类业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商品采购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的差额主要是公司为客户代垫的税款,其金额为19,142.06万元;其二,公司小额贷款发放余额有所增长,因偿还拆入资金9,893.00万元及新发放客户贷款8,704.80万元,而影响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其三,公司不断增大跨境电商相关行业业务开拓力度,基于跨境电商的供应链管理服务短期垫付的各类款项增长。

  此外,报告期内,东方嘉盛在2015年进行过一次股利分配: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利润10,000.00万元。2015年内,该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保荐机构被指“吃相难看”存利益输送嫌疑?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投资者投诉称东方嘉盛与保荐人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中信证券的直投公司刚刚入股后,中信证券便对该公司IPO项目进行立项。

  东方嘉盛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部分介绍,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岛金石”)直接持有2071429股(占发行前比例2%),系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调查发现,青岛金石系2015年6月底入股东方嘉盛的。2015年6月20日,东方嘉盛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357.1429万元,新增的207.1429万元注册资本由青岛金石认缴。6月29日,东方嘉盛就该增资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引进青岛金石,东方嘉盛给出的理由是“引入外部财务投资者,以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完善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而就在办理完青岛金石入股手续数日后,东方嘉盛IPO项目被中信证券立项。中信证券关于东方嘉盛《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显示,立项申请时间为2015年7月,评估决策时间为2015年8月,立项意见为同意立项。进场工作时间为“项目组于2015年7月开始陆续进场工作,尽职调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执行过程。”

  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中证协发〔2012〕213号印发《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下称“规范”),并于2014年1月3日对《规范》进行修订。《规范》第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应按照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两个时点孰早的原则,在该时点后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不得对该企业进行投资”。

  去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再度加强对券商直投业务的监管。这两项规范继续明确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担任拟挂牌企业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的,应当按照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两个时点孰早的原则,在该时点后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另类子公司不得对该企业进行投资。 

  “中信证券是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从事直投业务试点的两家券商之一,有着诸多‘保荐+直投’项目。有些项目也出现过问题,譬如百隆东方,上市仅2个月后公布的半年报里就曝出业绩巨变。像东方嘉盛这种入股后没多久IPO项目就立项,虽然合规但不合情,吃相难看。”一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

  关联交易未披露财务数据涉嫌造假?

  据环球网报道,有举报人称,东方嘉盛涉嫌故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和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互相矛盾,建议证监会进一步核查。

  在东方嘉盛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但有举报人称,东方嘉盛对关联公司及其关联交易故意隐瞒。

  举报人称,东方嘉盛有一重要的关联客户--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显示,东方嘉盛持有万方网络312500股,占其总股本的1.37%,是万方网络第九大股东。东方嘉盛与万方网络有着密切的关联交易,两公司互为对方的客户和供应商。但对于这一层关系,东方嘉盛在招股说明书相关关联交易章节中却只字未提。

  尽管东方嘉盛对两公司关联交易绝口不提,但万方网络却毫不掩饰。万方网络是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其2016年公开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与东方嘉盛发生关联交易,其中万方网络向东方嘉盛销售金额为1182万元,采购金额为911万元。两项合计2093万元。万方网络把与东方嘉盛的交易定性为日常性关联交易。 

  不仅如此,举报人还称,东方嘉盛的财务数据也涉嫌造假。东方嘉盛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2016年预付万方网络1087万元,占预付账款总额的27.37%。是公司预付金额最大的一笔。

  但对于这一上千万的预付款,对方万方网络却并不承认。在万方网络2016年年报中,公司披露,2016底预收东方嘉盛预收款仅仅281万元。一方说付了1000多万,另一方却只承认收了281万,这多出的800就这么不翼而飞。

  “旧病”未除严重依赖大客户惠普

  据金融投资报报道,东方嘉盛二度闯关,即便7年后卷土重来并过关,但公司历来被诟病的问题并未完全排除。

  公司称,拥有一批稳定和长期合作的国际客户,包括惠普、宏碁、华硕、锐珂、NEC和3M等世界500强企业。但实际上,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惠普,且对其依赖度越来越高。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公司第一大客户均是惠普,对惠普的收入分别为28.72亿元、38.82亿元、61.83亿元,而这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87.85%、88.20%和90.00%,来自惠普公司业务产生的营业毛利占公司各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26.83%、17.72%和22.10%。而上述提到的国际客户宏基、华硕、锐珂等甚至没有出现在2016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严重依赖单一大客户的问题其实早就存在,这在2010年公司首次排队IPO时就被广泛诟病。根据当年的招股说明书,公司2007-2009年对惠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都在90%之上。

  7年多时间过去了,东方嘉盛“寄生”惠普的情况并未得到改变,拓展新客户的成果并未显现出来。虽然公司与惠普公司合作时间较长,且多为定制化服务,但公司对“寄生”惠普的风险明显心知肚明,在招股书中提示,“未来仍存在因服务效果、服务能力和服务价格等层面无法满足客户的内部审核要求而导致协议到期后无法续约的风险。”

  主体资格、股权转让遭质疑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董监高于申报稿递送前夕突发变动;经营范围于申报期间多次变动。

  根据天眼查,IPO日报发现东方嘉盛在2016年多次进行工商变更,最后经营范围加入肥料、农药的销售;药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等。这是否属于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015年,东方嘉盛的董监高名单多次进行变更,罗斓从监事名单中消失,何清华成新监事,郑艳玲从董事会名单中消失,王千华、沈小平和陈志刚成为新董事,总经理由邓阳变为孙卫平。招股说明书显示,陈镭因个人职业规划的原因而离职。

  天眼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显示,东方嘉盛的股东名单中并未出现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智君,但其招股说明书中表示,这两家机构分别在2015年先后入股东方嘉盛,为何产生这种情况,尚不得而知。

  股权转让方面,招股说明书显示,东方嘉盛在2017年5月3日将前海光焰融资公司100%股权转让予鸿氏国际贸易行有限公司,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查到任何有关鸿氏国际贸易行有限公司的信息,而鸿氏国际贸易行有限公司在天眼查中的信息呈未公开状态。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就上述情况来看,可能存在虚假交易嫌疑,当然,也不排除招股说明书出现笔误情况。或者鸿氏国际贸易行有限公司可能是外资企业,但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进行说明。

  招股说明书显示,东方嘉盛的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中心总监陈镭,也是东方嘉盛股东之一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于2016年9月从东方嘉盛离职,并将其持有的上海智君20.4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予孙卫平。但转让价格未透露,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嫌疑,同样未知。

责任编辑:田江山 SF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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