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4日21:51 证券时报

  7月14日,证监会发布《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证券时报记者提炼了如下要点:

  沪深两市2016年已上市的3050家公司中,仅\*ST烯碳未按期披露年报。

  612家上市公司年报被抽查,占上市公司披露年报总数的两成。评价范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报告。

  抽查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总体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内控规范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

  少数公司财务报告存在文字表述、附注列示、数据计算、内容关联方面的简单错误,以及内控信息与年报其他信息披露之间不一致等5大类问题。

  *ST烯碳6月24日方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基于此,深交所作出了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

  固收产品定期报告也被事后审核。针对未按时披露年报、评级下调、业绩亏损等情况,深交所及时通报中国结算,供其作为调整质押比例参考。

  两成上市公司年报评价存五大类问题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上市公司总体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内控规范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但仍存五大类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分类不正确,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资产计量方法运用不恰当;收入确认与计量不符合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规定;

  二是,递延所得税、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助相关的规定执行不到位;

  三是,资产减值、持续经营、分部报告、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不充分;

  四是,少数公司财务报告还存在文字表述、附注列示、数据计算、数字勾稽、内容关联方面的简单错误;

  五是,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未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充分,内控信息与年报其他信息披露之间存在不一致等。

  高莉强调,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改进对会计准则等规则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错误,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对此,高莉表示,证监会一是将继续发布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向市场传递关于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等方面的监管标准,引导上市公司切实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将整理汇总年报审阅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与交易所、有关证监局等一线监管部门配合进一步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违反会计准则和内控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监管安排进行处理。

  三是,针对会计准则具体规范不明确、实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加强调研,推动准则制定部门制定指引。对于准则有原则性规定但执行中有争议的问题,尽快形成监管口径,以监管问答等形式对外发布,指导市场实践,同时收集整理案例,以案例指导的形式,提升上市公司理解和运用准则的能力,促进会计专业判断意识与能力的提升。

  *ST烯碳被暂停上市背后:突击变卖资产扭亏成空

  据记者了解,*ST烯碳因疑操纵利润、信披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因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自2017年7月6日起被交易所暂停上市。

  此前,*ST烯碳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2016年度公司如果未实现扭亏为盈,则存在被深交所暂停上市的风险。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公司2016年度前三季度大幅亏损,具有明显的操纵利润的动机。

  下面看看*ST烯碳事件的时间轴:

  2016年12月12日,公司与首都京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全资子公司银基置业”30%股权转让给首都京投,转让价款4.52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银基置业70%股权,银基置业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告称,上述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股权转让收益为2.23亿元。

  对此,深交所连续发出三份关注函进行问询,要求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会计处理以及该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行说明,并要求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充分提示该项投资收益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及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回函称,根据其2016年12月20日与首都京投签署的《融资安排协议》,公司对银基置业丧失控制权,不再将银基置业纳入合并报表。但在公司丧失银基置业控制权的情况下,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亦未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也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公司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确认投资收益依据不足。

  深交所自2017年5月2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针对*ST烯碳未按期履行定期报告法定披露义务且未及时作出风险提示的违规行为,并对公司及其审计机构和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谴责处分。同时将相关方违法违规线索上报证监会提请立案稽查。

  5月1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6月24日,公司终于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4.74亿元。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

  上述人士表示,近年来,部分公司为避免退市风险,往往通过年末突击交易实现盈利,相关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商业目的真实性、资金来源合法性和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等是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的主要切入点。

  从严审核固收产品定期报告

  近日,深交所完成了2016年度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以下简称“固定收益产品”)定期报告的监管和事后审核工作。报告体现出信息披露及时性大幅提升,信息披露规范性和完整性显著提高等特点。

  从及时性来看,2016年固收类产品报告按时披露率均超过92%,定期报告披露及时性较去年大幅提升。其中2016年度深市应披露年报的公司债券共1,018只(556只为非上市非挂牌公司发行债券),其中934只按时披露。针对未按时披露情况,深交所将以口头或出具监管函件书面警示方式逐一督促,要求限期披露。截至目前,尚有4只债券(1只企业债和3只私募公司债券)和1只资产支持证券仍未披露年报或资管报告。深交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从严监管,视情况启动纪律处分措施。

  从信披规范性和完整性来看,绝大部分信息披露主体均能按照相关规则指引的要求编制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披露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均较往年显著提高,但亦暴露了一些问题。首先,部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具体有将约定用途募集资金挪作他用、转借他人、未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或“专户不专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等情形;其次,个别公司债券未披露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重大会计调整等事项的影响以提示风险;第三,个别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一致;第四,个别资产支持证券未按约定归集现金流且未披露整改落实情况。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2016年度固定收益产品定期报告的监管和事后审核工作中多举措并举,加强一线监管。2017年以来,深交所针对固定收益产品共发出年报问询函、关注函、监管函139份,启动通报批评纪律处分8例,监管对象涉及发行人、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及相关董监高人员。

责任编辑:田江山 SF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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