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3日07:49 金证券

  金证券记者 陶炜

  保千里(600074)在借壳上市时的财务舞弊行为终于被大白于天下。证监会最新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在2014年-2015年资产重组期间通过伪造协议的方式虚增评估值2.7亿元。然而,公司仅被罚款四十万元,一众高管也未遭到市场禁入的处罚。

  重组时虚增2.7亿元评估值

  根据证监会的文件,保千里的违规行为要上溯到公司资产重组之时。保千里的前身是中达股份,2013年中达股份破产重整,之后通过收购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完成资产重组,这一重组于2015年3月正式完成。在收购保千里电子股权的过程中,公司存在虚构协议抬高评估值的行为,并因此抬高了2.7亿元的估值。

  证监会查明,保千里电子向评估方银信评估提供了两类共计9份虚假的意向性协议。一是提供了4 份虚假协议。该 4 份协议由保千里电子自行制作,均系虚假;二是提供了含有虚假附件的5份协议。该 5 份协议签订时均为意向性协议,并未对合作开发车型、功能、预测供货数量及时间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保千里电子自行制作含有上述内容的协议附件,协议对方对此并不知悉。

  由于上述虚假协议,银信评估根据收益法对保千里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结果为 28.8亿元。如果扣除这九份协议,银信评估对保千里电子的估价将下降为260975 万元,虚假协议致使评估值虚增 27339 万元。当时的重组,是公司以每股 2.12 元的价格向庄敏、日昇创沅、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发行股份 13.60 亿股,以购买其共同持有的保千里电子的股权。由于这虚增的评估值,中达股份多付出了1.29亿股对价。鉴于上述违规行为,《金证券》“易索赔”频道正在针对两类投资者展开索赔征集:一、2015年3月10日持有该股的投资者;二、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保千里且2016年12月28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意参与相关索赔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报名,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公司仅罚款四十万元

  与虚增2.7亿元评估值相对应的,是上市公司受到的四十万元罚款。

  证监会给出的处罚如下:一、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保千里实际控制人庄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保千里电子的其他股东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

  二、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保千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童爱平、董事王务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责任高管的罚款加上公司的罚款,总额为235万元,不到虚增评估值的百分之一。

  “证监会的一纸处罚揭露出保千里的诸多法律问题。首先,保千里的前身中达股份以虚高的价格收购资产,相当于稀释了中小股东的权益,2015年3月10日持有该股份的投资者,无论现在是否持股,均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赔偿损失;除此之外,保千里以及实际控制人又构成了虚假陈述,由于保千里及其上市公司未能正确披露收购资产的财务数据,对于投资者而言构成了误导,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12月28日买入保千里且2016年12月28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亦可以虚假陈述为由要求保千里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金证券》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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