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二股东发难杨氏父子

  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梦飞)兰州黄河(000929)二股东湖南昱成4月1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案内容主要是想罢免杨氏父子的董事职位和提名自己的人进入董事会。湖南昱成发难杨氏家族也拉开了兰州黄河董事会席位争斗的新格局。

  兰州黄河计划在4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湖南昱成则临时提议了三条议案,其中最重要的则是第三条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其中包括提请免去杨纪强和杨世汶公司董事职务,提议选举谭岳鑫和冯世权为公司董事。杨纪强为兰州黄河实际控制人杨世江的父亲,杨世汶为杨世江的兄弟。

  湖南昱成提出罢免的理由为,两人经常不出席公司董事会现场,没有尽到董事的勤勉义务,提请免去杨纪强公司董事职务。比如杨纪强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场召开的八次董事会会议中有四次董事会会议未亲自出席(根据公告统计:第一次、第八次、第十次、第十四次会议未亲自出席)。

  此次被拟新增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谭岳鑫为湖南昱成的实际控制人,湖南昱成目前持有兰州黄河1650万股,占比8.88%,为兰州黄河第二大股东,并且湖南昱成还持有兰州黄河控股股东黄河新盛49.3%的股权,为黄河新盛两大股东之一。

  兰州黄河控股股东黄河新盛目前持有兰州黄河382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61%,也就是说湖南昱成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兰州黄河股份合计为19%,杨氏家族实际持有的兰州黄河股份只有10.45%。不过因为杨氏家族控股黄河新盛,黄河新盛控股兰州黄河,最终持股较少的杨氏家族反而控制了兰州黄河。

  杨氏家族的控制力也体现在了兰州黄河董事会话语权中,目前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的6名非独立董事有5人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实际控制人杨世江的父亲、兄弟)。

  湖南昱成表示,兰州黄河名义是上市公众公司,实际是杨氏家族的家族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极不均衡,不能科学地做出决策。为此,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提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因为过往的直接投票制容易造成大股东一言堂,而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则可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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