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6日20:30 新浪综合

  来源:界面

  证监会近日对几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比较乌龙的是,一宗丹化科技大股东董荣亭操作的短线交易,非但没有获得暴利,反而亏损400余万元。

  1月6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透露了上述案情。

  这宗案件案情为,董荣亭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丹化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2015年4月27日至7月6日期间,董荣亭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丹化科技A股41,874,535股,累计卖出30,861,808股,交易亏损约415万元。

  邓舸表示,董荣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5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董荣亭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但同期被处罚的另一宗短线及内幕交易案当事人,则被处罚了1284万元罚款。案情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德曼),马彦文担任其董事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2月2日内将“利德曼”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利德曼董事长沈某仟、董事会秘书牛某辉是利德曼拟收购资产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彦文与沈某仟、牛某辉多次联络接触,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利德曼”756,937股,共计获利约428万元。

  邓舸表示,马彦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5条、第202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马彦文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对马彦文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428万元,并处以约1284万元罚款。

  另外一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中,成迪龙在2012年7月19日至2015年4月17日期间,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围海股份)董事会秘书,在此期间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围海股份”,将持有的“围海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共计获利约108万元。

  成迪龙负责围海股份资本运作等事项,是围海股份拟并购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入“围海股份”673,600股,没有违法所得。

  成迪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5条、第202条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成迪龙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成迪龙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最后一宗内幕交易案中,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鸽投资)时任董事长王某是银鸽投资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天琦与王某多次联络,赵天琦与其配偶王智焕控制使用“王智焕”账户买入“银鸽投资”434,500股,共计获利约44万元。

  赵天琦、王智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6条,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没收赵天琦、王智焕违法所得约44万元,并处以约44万元罚款。

  邓舸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始终秉持“依法、从严、全面”的监管理念,对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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