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投资时报》研究员 黄凤清
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是事业合伙人将其在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中的全部权益,委托给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 (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进行投资管理。
其中涉及的经济利润奖金制度源于2010年。当年万科对薪酬制度进行了改革,构建了新的薪酬体系,引入了针对集团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经济利润奖金计划,该计划以集团当年实现的经济利润为基数,按固定比例10%确定经济利润奖金额度。
万科2014年年报显示,2013年度计提经济利润奖金5.59亿元,在第十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经济利润奖金方案进行修订后,根据新的经济利润奖金方案,又一次性提取 2010 年-2013 年计提在经济利润奖金额度内留存的人民币9.11亿元,全部作为集体奖金,和之前年度计提的集体奖金一起封闭运行三年,期间不得进行分配。2015年年报显示,计提 2014年度经济利润奖金人民币7.637亿元,全部作为集体奖金。
2014年在股价低迷的背景下,合伙人持股计划加杠杆在二级市场持续买入万科A 股。相关资料显示,盈安合伙通过国信证券的金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期间买入万科A股4.94亿股,累计耗资48.77亿元。据万科在2016中期业绩发布会透露,合伙人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累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自首次增持以来从未减持。若按8月31日收盘价24.93元计算,金鹏计划持股市值超过123亿元,加上此前每10股派发7.2元现金,金鹏计划浮盈近78亿元,浮盈幅度近160%。由于加了杠杆,事业合伙人的实际收益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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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辰 SF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