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益民
21世纪网 西矿集团为西部矿业(601168)的第一大股东。在西部矿业为首次股票公开发行上市马不停蹄地进行一系列资产收购兼并重组之时,西矿集团同样进行了一系列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 。
增资前世
西矿集团原名为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5月8日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5,802.4万元,股东及其权益比例为: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持有85.45%的权益;青海省重工物资供销运输公司,持有14.55%的权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及于2000年8月形成的“国家经贸委、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青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问题商谈纪要”,西矿集团正式移交青海省政府管理。
2001年,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持有的西矿集团85.45%的股权划转给青海省国资委[微博]持有,公司名称变更为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调整后,青海省国资委[微博]持有西矿集团85.45%权益,青海省重工物资供销运输公司持有14.55%权益。
2005年12月,根据青国资产【2005】209号文,青海省重工物资供销运输公司持有西矿集团的14.55%权益由青海省国资委持有。
至此,青海省国资委持有西矿集团100%的权益。
毛小兵西部矿业
扩股裂变
2005年10月,为加快西矿集团产业整合,积极参与青海省矿产资源开发,做强做大主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青海省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青海省国资委与西矿集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并于2005年10月18日以《关于批准实施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请示》(青国资产[2005]168号)上报青海省人民政府。
2005年11月30日,青海省政府以《关于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的批复》(青政函[2005]110号)同意对西矿集团现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并实施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对西矿集团产业整合和正在实施的资源类项目收购兼并业务。
2005年12月18日,西矿集团、青海省国资委、中信信托(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为实际受益人,下称中国希格玛)、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关村科学城)和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新纪元)签署《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
2005年12月26日,青海省国资委以《关于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改组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青国资产[2005]218号)批准西矿集团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16亿元。
全体股东按照同比例折股:青海省国资委以经评估核准净资产64,039.80万元享有权益,持有股本5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中信信托以货币资金56,505.71万元出资,持有股本4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中关村科学城以货币资金37,670.47万元出资,持有股本3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中国新纪元以货币资金30,136.38万元出资,持有股本25,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
2006年1月9日,经青海省政府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国资委划转股权的批复》(青政函[2006]10号)批准,青海省国资委将所持西矿集团2.8%的股权划转给海西州国资运营公司(下称海西州公司),青海省国资委持股西矿集团的比例从34%降至31.2%,海西州公司持股2.8%,其余股东的持股权益比例不变。
此番增资扩过效果有二:一是引资12.4亿元,西矿集团注册资本由先前的1.58亿元猛增至16亿元,资本实力增强10多倍;另一为青海省国资委对西矿集团的持股权益从100%降至31.2%,进而导致青海省国资委于西部矿业完成定向增发后,对其间接持股比例从2000年的85.86%降至上市前的10.61%,西矿集团控股西部矿业的股权性质从国有股转为非国有股。
评估玄机
西矿集团主要经营铅、锌、铜、铝等常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锡、锑、镍、钼等稀贵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盐湖资源开发,商业地质勘探以及能源等业务,募集资金增资扩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对西矿集团产业整合和正在实施的资源类项目收购兼并业务。
从西矿集团的主营业务性质和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途看,不具备矿权评估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根本不能独立对西矿集团进行资产评估。
西部矿业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显示,西矿集团增资扩股仅仅选择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华)一家中介机构为其评估资产,没有信息表明中科华对矿权评估为援引其他合格矿权评估机构的有效评估结果(北京中科华有关资质调查参见《毛小兵政治发迹真相:西部矿业IPO违规改制上市一地鸡毛》)。
有关信息显示,2005年12月7日,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西矿集团出具了《审计报告》(五联青审字[2005]第351号),审计基准日为2005年9月30日,西矿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0,175.20万元。
2005年12月8日, 中科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05]第068号),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9月30日,西矿集团净资产的评估值为64,039.80万元。
2005年12月23日,青海省国资委以《关于核准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通知》(青国资统[2005]215号)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然而,记者多方调查发现,曾于2003年为西部矿业定向增发19000万股非流通普通股的评估机构中科华,根本不具备矿权评估资质。
一个不具备矿权专业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连为何胆敢连续两次为矿产资源企业评估资产,其评估方式的专业性、科学性以及最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如何保证?没有相应资质的一家评估机构为什么竟然能畅通无阻地为矿产资源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在2003年——2005年的长达两年的时间内,为什么相关当事人不对中科华矿权评估资质进行核实?这一切非常发人深思。
如此一来,西矿集团继中科华为其控股公司西部矿业定向增发资产评估,再次选它为自己增资扩股评估,相当于被同一块石头——不具备矿权评估资质的中科华连续绊倒两次 。至于其被连续绊倒两次的原因是出于无知还是自甘被绊,外界人士则无从得知。
业内人士表示,中科华不具备相关矿权评估资质,其独立完成的评估报告不具效力。由于资产评估已经涉及矿权等资产评估,这不仅国资委要核准,而且还要当地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据西部矿业招股说明书,没有相关信息说明西矿集团有关矿权评估结果已到当地矿产地质主管部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获相应核准 。(21世纪网朱益民zhuym@21cb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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