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不少上市公司存在“罚没款”这项营业外支出,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亿元,而数额较大的往往会严重侵蚀当期利润,但上市公司也只能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买单。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五,沪深两市有189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3的年报,其中有罚款和没收款(下简“罚没款”)支出的共有410家上市公司,总金额合计23.57亿元。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去年的罚没款总额相比2012年大幅上升。2012年度两市虽然有579家上市公司有这项支出,但总额只为9.22亿元,也就是说2013年度上市公司罚没款的总额至少比2012年度增长了155.64%。
细分来看,目前已披露年报的共有4家上市公司的罚没金额达到上亿元,其中中国石油(601857)的数额最大,为9.48亿元。然而该笔罚没款究竟是因何支出,中国石油并没有在年报中详细披露,从公开资料来看,可能是与该公司的长庆油田有关。据媒体报道,去年下半年,中国石油长庆油田被陕西榆林市要求缴纳开采石油天然气的水土流失补偿费、罚款共计8.5亿元。不过,虽然近10亿元的罚没款听起来数额不小,但对于年净利润达1295.99亿元的中国石油来说,并不算是大数目。
光大证券(601788)支出的罚没款数额位居中国石油之后,该公司因“8·16”乌龙指事件被证监会[微博]罚款5.23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光大证券去年整年主营业务的净利润,对业绩的侵蚀尤其严重。由于主业本已出现业绩下滑,加之又有巨额的罚没款,光大证券去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从2012年的10.03亿元跌至2.06亿元。
贵州茅台(600519)去年交出的罚没款也不少,达到了2.47亿元。该公司因为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被贵州物价局罚款2.47亿元,相当于是贵州茅台去年净利润的1.59%。另外,与贵州茅台同处白酒行业的五粮液(000858)去年也领到了一张巨额罚单,该公司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五粮液白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违反了《反垄断法》被四川发改委罚款2.0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所付罚没款总额较大的几乎都是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以2013年为例,排在前十的就有8家为国有上市公司,除了前4名的中国石油、光大证券、贵州茅台和五粮液之外,还包括中国国航(601111)、中国中铁(601390)、中国神华(601088)和紫金矿业(601899)。
在这8家国有上市公司中有5家在近三年都存在罚没款支出,比如中国石油,该公司在2011年的罚没款为6.87亿元、2012年的为2.62亿元;五粮液也是如此,不过该公司2011年和2012年的罚没款数仅为61.46万元和1.25万元,之前数额都不大;另外,中国国航在2011-2013年的罚没款分别为2766.4万元、2745.3万元、3415.4万元;中国中铁2011-2013年的罚没款分别为3104.9万元、3126万元、3065.9万元;紫金矿业2011-2013年的罚没款分别2011.67万元、3104.52万元、2418.98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 叶龙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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