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他们的合规部门不设风险指标的吗?”北京某券商合规部门在获悉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后惊叹到。这位人士在惊讶之余,也承认当前证券行业忽视风控是普遍现象,“合规部门在公司里面最不受待见,人见人躲。”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券商自营部门或者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有三重门以抵御风险。光大乌龙事件得以发生,应该是连破三重门。
第一道门即投资与交易部门的自我检查。下单错误属于低级错误,说明投资与交易环节可能缺乏协调。但此类操作失误难以完全避免,因此就需要合规与风控部门发挥作用。
第二道门就是财务部门设立的头寸限制。此次光大乌龙事件中,传言的交易规模达到70亿元,这可能远超光大证券用于ETF套利交易的资金规模。那么这笔交易指令是如何发出的呢?
上述券商合规部门人士分析说,玄机就在于“虚拟头寸”。所谓“虚拟头寸”,是财务部门的会计为投资部门设立的一个超越当前实际资金头寸的投资权限。合规前提下,“虚拟头寸”的使用并不会产生风险。因为这种机制是建立在券商资金头寸的合理调度,以及证券交易结算机制之上的。
股票市场资金托管行的清算时间要到T+1日上午10点才完成。在T日,券商即使资金头寸不足也可以完成证券交易,只要在资金清算之前补足头寸即可。这种清算机制就给“虚拟头寸”提供了基础。
比如某券商在股市有30亿资金头寸可用,另外10亿元在银行间市场投资短期高流动性的产品。股票市场T日下午3点收市,银行间市场是下午4点半结束交易,这笔10亿元资金当天可以收回,但是时间晚于股市收市时间。这时券商的会计就可以为其投资部门设置10亿元的“虚拟头寸”,使得银行间市场的资金收回前,投资部门也可以放大其头寸。
可见,合理使用“虚拟头寸”可以让券商更灵活的运用自己的资金。但一旦这种头寸的设置脱离了券商实际自有资金的综合,就形成了实质性的杠杆,大幅度放大了风险。
第三道门也就是合规部门的异常交易审查。上述券商合规部门人士说,一个合格的合规部门,应当为公司各项投资业务设置风险指标,并进行动态调整。重大交易应该由合规部门呢审核,一旦发现明显有悖常理,合规部门应当过问。
但这似乎只是合规部门的一厢情愿。与外资大行合规风控部门一言九鼎的风光相比,国内券商的合规部门“人见人恨”,几乎抬不起头来。有时投资部门与合规部门发生激烈冲突,闹到公司高层,但获胜的往往是直接创造“业绩”的投资部门。
光大证券此次乌龙事件,或许只是券业普遍迷恋短期业绩,忽视风险管理与合规控制的极端表现。证监会去年年底刚刚开过500人“风控大会”,今年年初又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其对风控重要性的强调几乎是耳提面命。但即便如此,还是发生了如此严重的风险事件,或将对整个券业的创新节奏产生难以弥补的影响。
(编辑:余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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