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盐湖股份午间公告,公司为原大股东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为*ST贤成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重庆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9日对该担保事宜进行了强制执行措施。
据公司公告,其原控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ST贤成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该保证责任由公司承担。
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等四名保证人对*ST贤成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ST贤成已偿还本金1700万元,尚欠本金300万元及应计算的利息。*ST贤成于2013年6月19日发布公告,其已进入矿产重整程序,重庆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9日对担保事宜进行了强制执行措施,公司支付13080400元,其中本金300万元,利息1000万元,执行费80400元。盐湖股份已向*ST贤成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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