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晶
或由于工作压力太大,或出于免责考虑,也可能是为方便日后减持等其他秘而不宣的原因,不少上市公司高管成为“闪客”。上市三个月不到,远方光电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楼琼辞职;常山药业也曾曝出副总经理兼董秘在上市前夜闪电离职;被查出欺诈发行上市的*ST大地,事发前曾频繁更换高管;而担任董事长仅两个月,尉文渊即闪电辞去华锐风电董事、董事长、代理总裁等一切职务,成为A股上市公司在位最短的董事长。
高管频繁离职
3月7日华锐风电曝出经自查发现提早确认收入的会计差错,华锐风电2011年净利润由原来的7.76亿元调减1.68亿元,差错比例达到21.7%。该公司上市前一年的净利润高达28.56亿元,但是年初上市,年尾便业绩大变脸,从28.56亿元直落到不足原先利润的个位数,同比下滑78.7%。3月11日,华锐风电撤换董事长韩俊良,随后尉文渊接替。在此之前,尉文渊已于2012年8月出任华锐风电代理总裁。
4月13日,华锐风电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部分业务单据、相关数据、财务记录失实,导致2011年度利润虚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4月20日,华锐风电正式发布《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5月29日晚华锐风电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而恰在此之前的5月14日,尉文渊辞去了在华锐风电的一切职务。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认为,此次立案或与华锐风电2011年虚增利润有关,属于后续的监管措施。现在监管趋势越来越严格,从北京证监局到证监会的介入,说明监管部门的重视程度在提高。
上市一年即业绩大幅变脸的远方光电也同样出现高管频繁离职。远方光电2012年年报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82亿元和7247.77万元,同比分别下滑11.45%和25.07%。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则称最多或同比下滑60%。在上市之后三个月不到,远方光电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楼琼辞职,由公司财务总监王金荣、董事长潘建根代任,随后张杰接任董事会秘书。今年2月26日,公司财务总监王金荣也向远方光电递交了辞职报告。
而之前被查出欺诈发行上市的*ST大地,其事发前就曾频繁更换高管和审计机构,后经法院审理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高管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零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上市之前被媒体质疑存在巨大业绩风险的常山药业,也曾曝出副总经理兼董秘在上市前夜闪电辞职。
对于高管的闪电辞职,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表示,近期几个涉嫌造假的上市公司处罚案例表明,责任追溯愈来愈严格,曾经参与过造假的高管并不能因为辞职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不仅是上市公司大量高管成为“闪客”,保荐机构从业人员往往也频繁跳槽,但一些从业人员并未因辞职而逃过了追责。因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薛荣年、曾年生证券从业资格被取消,事发时这两人已离开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微博],正担任华林证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平安证券保荐万福生科发行上市时,薛荣年任平安证券总经理,于2011年12月30日从平安证券辞职,随后加入华林证券担任董事长。曾年生当时为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兼投行事业部负责人,2012年11月,曾年生加入华林证券担任总经理。可即便已跳槽,此二人仍未逃脱追责。
或为减持铺路
对于尉文渊的辞职,还有人认为是为未来减持铺路。上市高管在所持股份解禁前半年的关键节点闪电辞职,在A股市场已是常见。
尉文渊控股西藏新盟85%的股权,目前西藏新盟所持华锐风电4.2亿股限售股的解禁日期为2014年1月13日。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高管离职半年后即可进行减持。有分析人士认为,尉文渊此时辞职,意味着解禁后即可减持手中所持华锐风电的股票。
2011年华锐风电在上交所上市后,作为2006年发起成立的5位股东之一的西藏新盟,其持有1.05亿股,持股比例10.45%,为华锐风电第四大股东。而其当初出资额仅1750万元,每股成本仅0.17元。华锐风电上市时以90元/股高价发行,尉文渊当时持股的账面价值一度超80亿元。虽然股价下跌导致账面财富不断缩水,但如果以目前价格抛售,西藏新盟仍将获利24亿元。
高管不惜辞职以达到减持套现的目的,这在A股市场并不鲜见。碧水源近一年来高管减持套现高达7亿元之巨,同时离职的高管达到5位,包括副总经理于龙,副总经理及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关,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俞开昌也刚刚递交辞呈。而早在碧水源上市不足半年之时,就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辉果断辞职,之后梁辉数次减持,持股比例从5.72%降至3.99%。
近两年新上市公司高管闪电辞职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富瑞特装上市仅18天,副总经理陈海涛即递交辞呈;海能达上市不足两个月,其董事、副总经理杨玉泉就宣告辞职;德力股份同样是上市两个月就有高管辞职;亿通科技2011年5月上市,7月8日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淑兰辞职;银信科技2011年6月上市,8月15日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何博提出辞职。
中国证券报记者粗略统计,2012年全年上市公司高管辞职(不含换届因素)超过4800人次,同比2011年增长超过三成。而2012年末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仅比2011年末增长6.6%,上市公司高管辞职速度明显快于上市公司数量增长速度。
而根据沪深交易所公布的高管人员股份变动数据,2012年共有417家上市公司的1070位高管进行了减持,合计减持约9.5亿股,套现金额约113亿元,减持股份总量较2011年同比增加近四成。
东吴证券分析师刘增军指出,高管辞职数量较多,主要原因与最近两年上市的创业板、中小板企业数量较多有关系,这些公司的高管相当部分都持有股份,不排除部分高管为了规避减持套现限制而辞职,深市上市公司高管辞职数量远比沪市多。
遏制闪辞冲动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了减持不受限制,不少董监高在所持股份解禁前半年就闪电辞职,甚至有些董监高只是假性辞职,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领取薪水。
为了遏制创业板公司高管的辞职减持冲动,深交所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董监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投顾问IPO咨询部分析师崔瑜表示,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其原因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企业经营战略变化、行业发展预期不稳定、股票减持、财务隐患等因素都会导致上市公司高层变动。但是,不管怎样,高管离职对企业的影响较大。
对于如何遏制高管闪辞行为,保障上市公司业绩稳定性和财务真实性,有专家建议,应强化法律责任约束,加大违规成本和惩罚力度。进一步明确高管违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对减持套现行为的监管力度,将高管离职减持套现等行为与公司业绩审核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要强化上市公司高管、保荐机构、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明确发行人和承销商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强公司高管和保荐人的责任意识,对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勾结包装炒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严惩不贷。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