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针对证券时报昨日独家刊发的上海家化管理人员王浩荣账户3个月资金进出数百万、可能涉及关联关系的报道,上海家化(600315)今日做出说明。
上海家化公告称,王浩荣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往来是受上海家化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投资理财。
昨日本报报道,一份账户名为“王浩荣”的存款历史交易明细单显示,从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3月21日,该账户总共进行了15笔交易,涉及交易对手的账号为5个。短短3个月内,该账户资金进出数百万元,其中最大一笔涉及365万元的汇出。
上海家化今日在公告中表示,王浩荣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监。经上海家化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确认,王浩荣系受退管会委托代理投资理财,其本人在代理投资理财期间没有任何个人利益。
不过,据上海家化于2012年9月10日修订的《公司章程》,上海家化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根据上述上海家化《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家化高管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虽然王浩荣并非上海家化的高管,但作为上市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监、多家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其工作职责及工作范畴仍应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
此外,上海家化在公告中并未阐述王浩荣账户的内控机制及监督机制,王浩荣个人账户是否在上市公司、退管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之下仍未得知。同时,上海家化也没有在公告中披露5个与王浩荣账户有往来的账号对应的公司或个人,也未披露多笔资金投资的标的及投资收益。对于如何保障退管会资金安全和合法运行,上海家化也没有做出回答。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家化退管会的初始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的行政拨款,而在2012年之后,退管会将使用积累下来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维系退管会每月向退休职工提供的生活补助,也就是所谓的“共享费”。上海家化的这种独创的模式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退休职工的利益。
但此种独创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问题,即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例如,与共享费有一定相似度的企业年金,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年金的设立和运营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账户受到监管。这种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退休职工的利益。在上海家化的“共享费”制度中,却没有见到类似的有力的约束机制,仅仅是王浩荣的个人账户,即处理了大笔资金的进出。
另外,在今天的公告中,上海家化还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间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决策程序,借此表明不存在利益输送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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