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贤丽
12月6日,震动资本市场的彩虹精化(002256,收盘价4.24元)虚假公告案的股民代理主办律师郑名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近参与索赔的股民人数在不断上升,单单我们这个案子的股民就增加到近150人。”
据郑名伟估计,按照相关法律,符合条件的索赔人数可能超过1000人,而目前这150名股民索赔金额大约2000多万,相当于彩虹精化三季报净利润479万的4倍;如果再算上诉讼费、律师费等,金额将达到公司前三季净利润的近6倍。一般这类索赔案最终都是以调解收场,股民大约可得到索赔额的八至九成。
参与诉讼股民近150人
案件缘起彩虹精化的虚假公告。2010年11月23日,彩虹精化对外签订了两份总金额共计19.2亿元的《产品销售协议》,预计能间接创造净利润7155.50万元,这一金额是彩虹精化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891.28万元的1.84倍。
不过,彩虹精化方面却对这一重大合同长期未公告。不仅如此,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沈少玲甚至还借这一敏感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进行内幕交易,直到2011年2月23日彩虹精化股价暴涨触及停牌自查红线,不过公司却在自查后认为“公司并无容易导致股份大幅波动的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然而,短短9天后,2011年3月2日,彩虹精化才发布公告披露子公司彩虹绿世界与四大客户签订总金额约20.75亿的巨额订单。今年6月30日,彩虹精化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书,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要协议且虚假记载,被予以警告处罚并罚款30万元。公司控制人沈少玲被没收违法所得并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彩虹精化股票在2010年11月23日收盘价为7.79元,到2011年2月23日公司停牌自查时收盘价为15.94元,短短三个月时间翻了一倍。但股价很快于3月2日见顶,此后一路下跌,截至今年6月29日(收到证监会处罚书前一天),公司股价只有5.66元。
由于信披方面的重大错误,彩虹精化的股民们在上述时间段损失惨重。据徳纳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王勇透露,“接到一位股民的委托诉讼,大概买入彩虹精化300多万元,按照法定索赔时间的三个月里亏了大约60多万。”而徳纳律师事务所只是代理此次全国性股民索赔案中的一个。据悉,深圳、上海、江浙等地方的律师事务所都接连收到股民起诉彩虹精化的材料。
其中最著名的一起案件是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代理主办律师郑名伟接到的集体索赔案。此案原本打算在11月1日上庭,“但彩虹精化那边一直在拖延时间。后来我们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因被告彩虹精化提起管辖权异议,所以延期了。”郑名伟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们可能还要上诉,大概要拖上好几个月,对方肯定会穷尽法律程序。”据王勇律师透露,他的诉讼案也被彩虹精化提起管辖权异议延期了。
但拖延对于彩虹精化而言,不是万全之策。因为越来越多的股民加入到索赔的队伍。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涉及索赔的股民约100多人,而郑名伟12月6日告诉记者:“最近参与索赔的股民在不断增加,单单我手头上的这个案件索赔人数就已经上升到近150人。”据悉,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也收到至少十余位股民的索赔材料。
索赔金额超2000万
“按照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舒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律条文,可以参与集体诉讼的是在2010年12月12日到2011年3月8日持有彩虹精化的股民。”12月6日,郑名伟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更多此案的细节,他告诉记者,这两个时间点分别是虚假公告日和被曝出虚假公告的日期。
郑名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道,“如果在彩虹精化案中所有投资者都提起诉讼,预期本案最终符合条件的索赔人数将超过1000人,索赔金额将超过1亿元。这将是继杭萧钢构之后A股市场又一起最大证券投资索赔案,并有可能超过2009年杭萧钢构案的索赔额。目前这近150名股民索赔最高的达300多万,而索赔总额2000多万。按照以往的案件来看,一般索赔案最终都是以调解收场,调解后股民真正能拿到的赔偿大约占到索赔额的八至九成。”按照他的说法保守估算,若单单此次集体诉讼,彩虹精化涉及的赔偿、律师费等费用就已经占到三季报净利润的近六倍,而按照案件的进展,这部分费用或许会被计入明年的业绩。
记者致电彩虹精化董秘办欲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告诉记者,董秘李化春由于生病没来上班,他答应记者会向领导层了解情况,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没有收到公司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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