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胡飞军 控制企业资金链紧张之下,实际控制人打起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主意,10月17日,彩虹精化(002256.SZ)因向实际控制人企业提供资金,构成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彩虹精化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夫妇及财务总监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10月17日,深交所发布通报称,2012年1月19日,彩虹精化违规向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控制的深圳市集源三星(微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集源三星)提供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于此,彩虹精化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沈少玲、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少春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当时主要是深圳集源三星所借一家银行资金到期,需要归还,如果不归还将要面临巨额违规费用,甚至有资金链断裂危险”,彩虹精化证券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因而实际控制人在没有向相关部门协商之下,私自将2500万元资金借给了集源三星,“后来归还,并按照银监会利率给上市公司利息。”
8月18日,彩虹精化披露的半年报显示,彩虹精化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弟、沈少玲夫妇二人。其中,陈永弟先生持有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2%的股份,沈少玲女士持有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8%的股份,二人通过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39.15%的股份。上述深圳集源三星也属于陈永弟、沈少玲控制的公司。
根据半年报,彩虹精化向集源三星提供了2500万元,为非经营性发生的资金,形成原因为如上述工作人员所说的集源三星出现财务困难,半年报显示,该笔资金被占用了25天,发生于1月19日,归还日期为2月13日。此笔被占用资金按年息6%收取资金占用费10.42万元,于2012年8月7日收入公司银行账户中。
“证券部门也是在半年报前夕才得知此事,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证券部门没有直接协商沟通,没有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查阅相关法规之后发现违规,就于6月上报给监管部门,证监局给予过一次警告。”彩虹精化证券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此外,独立董事也在半年报中表示,上述占用资金情况,“我们直到2012年8月13日才知晓上述事项的发生”,虽然关联方集源三星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因持续时间较短及时归还,且支付了资金占用费,未对上市公司及股东造成实质损害,但是上述事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了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彩虹精化收到处罚并非今年第一次。6月27日,彩虹精化因为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彩虹精化上述实际控制人沈少玲因非法操纵股票内幕交易,被处以60万罚款,并被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陈永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化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报告期,彩虹精化实现营业总收入1.8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1%;营业利润亏损5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5.74%;实现净利润7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99%。公司解释是因生产所需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出口销售结算币种美元汇率下降使销售综合毛利率下降,运输费用和投资损失增加,子公司出现亏损等因素。
截止午盘11:30份,彩虹精化收于5.21元/股,涨0.5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