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强
昨日,浙大网新(600797.SH)发布公告称,10月19日公司接香港方面送达的《法院命令》,通知公司于10月26日出席关于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聆讯,并在聆讯日前暂时冻结公司在香港的资产。这些资产包括在香港境内价值达3322万美元和14万新元(或其等值的任何其他货币)的资产,特别包括公司所持有的浙大兰德及网新香港的股权。
据公司内部人士介绍,本次资产冻结原因在于8年前的一场专利技术交易。2004年12月8日,浙大网新与阿尔斯通签订了脱硫技术许可协议,2005年双方对技术许可费的数额问题产生争议,阿尔斯通2006年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之后,阿尔斯通将案件转至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并将该赔偿额追加至3800万美元左右。针对阿尔斯通的请求,浙大网新提出了反请求,要求阿尔斯通偿付因其违约而给浙大网新造成的损失约400万美元。2010年7月,浙大网新收到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关于利息与费用的终局裁决书,浙大网新应向阿尔斯通合计支付约3200万美元利息与费用。
据上述内部人士介绍,上述裁决到目前一直没有执行。2011年11月,阿尔斯通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承认与执行申请书》,请求裁定承认并执行新加坡仲裁裁决。目前法院一直没有做出判决。阿尔斯通在中国内地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后,只能在内地以外的地方提出申请执行,目前向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请求。
公司也公告称,中级法院收到阿尔斯通提交的《承认与执行申请书》,公司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截至目前,中级法院尚未对本次诉讼做出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通知公司于10月26日出席关于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聆讯,并在聆讯前暂时冻结公司在香港的财产。这样,本次聆讯的结果,或将对8年以来双方的纠纷做出一个最终结果。
上述双方诉讼的专利技术,就是浙大网新旗下控股子公司,同时也是浙大网新集团的孙公司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的脱硫技术。上述内部人士称,早在2009年公司已经将网新机电100%股权转让给了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的业务已经与该技术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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