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三类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11日 02:19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刘璐

  由于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且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资金来源、持股比例、持有期限等方面做出限制,一些专家、专业机构担心员工持股“说易做难”。对此,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国际、国内知名的薪酬咨询机构认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公司可以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韬睿惠悦高管薪酬咨询中国区总经理方晔认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公司可以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这些公司包括:一是企业效益的增量部分拿出来与员工分享,以股票的形式支付。通常我们所说的利润分享或差额利润分享;二是原有薪酬中有递延未支付的部分,可以用股票的形式支付;三是公司和员工对未来发展有足够的信任,当前公司股价被明显低估,高分红的公司。

  “员工持股征求意见稿对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员工持股制度是非常积极的,就办法本身不能说有缺陷,比如说持股的总量,锁定期限都是股权激励普遍的市场实践。”方晔表示,之所以有专家提出实施动力问题,一方面是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另一方面与当前资本市场公司价值与企业效益关联度不高,上市公司不分红或较少分红,员工与公司间缺乏信任也是动力不足的重要原因。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将员工薪酬结构中增加长期激励部分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持股计划出台的意义所在。但对于持股对象而言,若购股资金来源于“存量”,员工持股征求意见稿规定委托第三方管理并长期持有的做法相比员工获得现金自己购股就缺乏足够的优势。

  荣正咨询认为,员工持股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持股模式在期初可能主要适用于两类企业:一是有能力和有动力做“增量”的上市公司,将增量部分薪资作为购股资金,这会增加上市公司成本,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具有一定的要求。二是“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科目存在应发而未发的上市公司,例如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于历史遗留因素或国资委对薪酬的监管,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存在一笔常年的挂账。

  相关组文:

  前8月120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三大问题待解决

  员工持股计划知易行难 需合力推进

  三类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可行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日本政府拟今日签订“购钓鱼岛”合同
  • 体育美网-小威决胜盘逆转阿扎四年后再夺冠军
  • 娱乐刘恺威反悔:说结婚是玩笑 杨幂嫁梦成空
  • 财经汽柴油价今起每吨上调550元和540元
  • 科技美计划造星际飞船 宇航员有去无回
  • 博客教授:黄金大米是骗局 教你分辨劣质海参
  • 读书令日军胆颤十大名将(图) 日对中国的积怨
  • 教育旁听生的名校求学记 那些年难忘的老师
  • 育儿双独夫妻生二胎未申请被罚7万元
  • 健康到底谁有可能自杀? 中药泡脚药方大全
  • 女性囧脸包添新成员 盘点7种最短命护肤品
  • 尚品经典秋色怀旧腕表 中秋赏月高端酒店指南
  • 星座测试恋爱潜规则 星座首页改版
  • 收藏1953年茅台拍出53万 野山参叫价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