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SZ)及其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正处于风口浪尖。其面对众多的质疑包括:改制时涉及侵占国有资产、隐瞒关联交易。
面对质疑,王白浪出具三份政府文件,表示昔日的改制是由政府批准,他并未侵吞国有资产。
而记者发现,其三份文件的规定存在互相矛盾之处,而由于当地官员并未全盘确认所有复印件的真实性,所以王白浪是否真在改制中做手脚,尚无定论。
王白浪在接受采访时,亲口向记者承认,自己曾借钱给员工张陆根增资凯丰纸业,随后凯恩股份又买入凯丰纸业。但他认为,当时张陆根不是公司的董事和高管,“这不是关联交易,不需要披露。”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张陆根的真实职位和履历仍存在疑问。而类似的“关联交易”并不止一单。
85%和15%之辩
改制时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这是王白浪面临的最严重的指控。
招股说明书显示,不计17宗土地使用权,凯恩集团的账面净资产为316万元,最终评估为710万元。当时凯恩集团共有在职员工779人,离退休职工近400人,扣除对他们的身份转换金后,凯恩集团的净资产为-721万元。前述17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约9万平方米,经评估作价1317万元。加上它后,凯恩集团的净资产最终作价596万元。
2001年4月2日,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遂昌国资局”)与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协议规定:按照遂政(1999)24号文精神,遂昌国资局将凯恩集团整体资产共计596万元优惠85%,作价89万元转让给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
将国有资产打1.5折卖给私人,正是王白浪被质疑之处。
媒体指出,招股书中,王白浪玩文字游戏,将优惠15%,变为优惠85%,借此侵吞国有资产。
其依据是:“县委【1998】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其第6页的原文表述为:‘对整体购买且购买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经收取部门批准,可按购买数额的大小给予15%左右的价格优惠’。”
王白浪否认此项指控。他表示,招股书中所提供的优惠85%是针对土地所有权,而县委【1998】25号所说的优惠15%,针对的是其他资产。
为此,他出示了县委【1998】25号、遂政(1999)24号和另一份相关文件丽署[1998]16号的复印件。
记者发现,县委【1998】25号文件与仇子明的报道完全吻合。
而遂政[1999]24号对遂昌县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提出:“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由改制企业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出让金标准,按评估确认地价优惠85%,出让年限为30年。”
另一文件丽署[1998]16号,全名为《关于印发丽水地区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缴纳出让金标准,按评估确认地价优惠60%-90%。而遂政[1999]24号便是依据此文件而颁发。
遂昌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林勤,确认了这三份复印件的真实性。林勤并未涉及当初的改制事宜,但他一直是凯恩集团的主管,故对凯恩集团的事情颇为清楚。
林勤告诉记者,县委【1998】25号针对的是所有资产。1999年,遂昌县根据丽署[1998]16号,对土地所有权的转让,新出了一份文件遂政(1999)24号。“当时遂昌的企业改制,都是按这个(指三份文件)来的,并不是只有凯恩集团一家改制。”
显然,县委【1998】25号与遂政[1999]24号的改制规定存在矛盾。
林勤指出,对同一主体的处置,应遵循“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所以应按更新的遂政[1999]24号为准。但林勤也承认,遂政[1999]24号少了一句话——“若以前的文件与此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为准”。
也因此,凯恩股份的改制才会被媒体质疑。
随后,记者看到了一份遂国资[2001]05号,这份文件由遂昌县国资局颁发,批准了凯恩集团的改制。其中有对凯恩集团改制时净资产的评估与处置的细节描述,内容与前述招股书的披露吻合。
但林勤表示:“年代有些久远,对这份文件我没有印象了。”
遂昌县确有在企业改制时土地使用权优惠85%的政策。但其改制时,是否确实依据这一政策而来,却无法得到证实或证伪。
身份转让金之谜
对于土地使用权优惠的幅度,林勤解释,当时国家政策是“抓大放小”,小企业必须改制。改制时又必须给予员工身份转换金,政府手里没钱,只好在土地出让金上让步。
所谓身份转换金,指凯恩集团的员工,从国有企业的员工,变成私有企业的员工,政府应当予以一次性的补偿。在凯恩集团改制中,这一费用,在改制中自凯恩集团的净资产中扣除,以后由凯恩集团发放。其实质是当地政府承担。
凯恩集团其时的人数,决定了身份转换金的多寡。这也成为王白浪被质疑的另一个点。据媒体报道,有知情人士告知,1998年凯恩集团发起设立时已将绝大部分员工划入了凯恩股份,2001改制后,在凯恩集团供职的员工仅有30人左右。“1999年至2001年期间,凯恩集团的工资表可以做证。”
从招股书的资料可知,平均每个凯恩集团的员工,其身份补偿金为1.2万元左右。如果当时凯恩集团是30人,加上离职员工,需要支付的身份转换金为500万左右,那凯恩集团的净资产也只需扣掉500万。那么,王白浪等人购买凯恩集团股份,少支付了900万元。
顾飞鹰给记者看了一份职工身份转换金名单的复印件,这份名单为“遂昌县人事劳动局审查”,每页左上角盖了类似“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的章。名单上的人数与招股书上的人数一致。
顾飞鹰告诉记者,这就是当年凯恩集团上市资料的复印件。但记者询问是否能请人事劳动局的工作人员确认复印件的真实性,顾飞鹰表示不太方便。
然而,一位在凯恩股份工作了十几年的人士,告诉记者说:“凯恩集团的人数一直很少,他们没有工人,主要是管理人员。”但问及凯恩集团到底多少人时,他表示不清楚,只说比凯恩股份的人少多了。目前凯恩股份人数为六七百人。
关联交易疑问
2004年9月,上市不久的凯恩股份,从自然人张陆根那购买了凯丰纸业(全称“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38.28%的股份。这部分股权,张陆根出资1100万,凯恩股份收购价也是1100万。
公告中指出,“自然人张陆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月29日,顾飞鹰向记者承认:“当时张陆根在集团办公室做秘书的工作,应该没有职位。他是王总从外面引进的人才。”随后,顾飞鹰表示,张陆根此前并不在遂昌工作。
王白浪则直言:“张陆根买土地使用权的钱,是我借给他的。计皓的钱也是我借的(计皓,凯恩股份现任董事长,当时和张陆根同时增资)。后来他们都还给我了。我想激励人才,但如果公开激励,怕下面的人有意见。就借钱给他们。张陆根,现在是公司的副总裁,是骨干员工,当时在企业就是普通员工,不是高管和董事。这就不是关联交易,不需要披露。”
在顾飞鹰出示的职工身份转换金名单复印件中,的确有张陆根的名字。张陆根,1990年8月参加工作,获得的身份转让金是12600元。
记者询问顾飞鹰,这份名单上所显示的工龄,是否就是在凯恩集团工作的年限,而非此人开始工作的时间。顾飞鹰肯定的回答:“是在凯恩工作多少年,才有相应的身份转让金。”
综上可知,2004年时,张陆根在凯恩集团的真实职位虽无从得知,但是,几乎可以肯定,他从1990年开始便在凯恩集团工作。而顾飞鹰说明的履历,跟那份名单上显示的,互相矛盾。
类似的关联交易,并不止这一单。
2004年9月,凯恩股份以1000万元,购买浙江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宝德纸业”)50%的股权,这部分股权为自然人林浩所持有。之前,林浩出资即为1000万元。2005年12月,凯恩股份再度斥资655万元收购自然人吴赛娥所持有的亨宝德纸业30%的股权。
媒体报道,收购发生时,林浩和吴赛娥仍然是凯恩集团财务部的员工。这两个人很可能是代持这些股份。
在上述职工身份转换金名单复印件中,林浩和吴赛娥的名字也出现了,其员工编号分别是“151”和“707”。名单显示,林浩出生于1974年10月25日,其身份转换金为10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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