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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黑记者刑拘决定被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 15:34  长江商报

  现在网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7月29日上午,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了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并要求遂昌县公安局向仇子明赔礼道歉。

  报道“内幕”遭通缉

  7月28日,一则关于“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报道引起浙江省、丽水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组织有关专家28日夜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仇子明此前近一个月以来,在其供职的《经济观察报》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质疑在中国中小板上市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通过他人伪造土地使用权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

  凯恩股份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这些报道失实,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并对广大中小股东造成经济损失。”凯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告诉记者,“我们在和当事记者沟通无效后,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刑拘决定被撤销

  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7月2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遂昌县公安局于7月29日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警方同时表示,对凯恩集团所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

  ———— 各方说法 ————

  经济观察报:企业利用公权打击媒体

  针对“仇子明遭通缉”事件,《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王胜忠表示,这一事件,体现出凯恩股份对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藐视。

  “我们是担心这种公权力,被不当企业或者不法企业利用、打击。从上市公司角度,凯恩股份的做法是极度不可取的。”王胜忠说,报社将会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中国记协,同时也会上报新闻出版总署。

  从5月份收到举报材料后记者进行采访,直到出现网上通缉一事,王胜忠说,(凯恩股份)和他们报社没有做任何沟通,甚至连一封律师函都没有,“所以发生现在的事情,是说不过去的”。

  对于已发报道的客观公正性,王胜忠说:“我们在做报道的时候,拟好了提纲给他,到公司总部采访都有,被一帮保安陪着,到最后又不接受采访。我们也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但都不接受采访,对我们来说,我们在能想到的范围内做到了更全面和平衡。”

  凯恩员工:报警系个人所为

  记者多方联系凯恩股份实际操控人王白浪,但未获任何回应。凯恩公司董秘田某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不过,凯恩股份一位消息人士透露,其实凯恩股份与《经济观察报》及其记者之间的矛盾在较早前就已经很激烈。这位消息人士给记者发来数个网页连接,这些分布在新浪财经、百度等板块的帖子中,到处充斥着对记者仇子明的谩骂。帖子甚至直接使用“狗屁记者”、“妓者”这样的字眼对仇子明进行辱骂。

  这位消息人士称,仇子明被举报系王白浪个人行为,与凯恩股份没有关系。记者多方查证发现,这一说法早在数天前就已经出现在网络上。刊载这一说法的媒体称,消息援引凯恩股份董秘亲口证实。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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