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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以保护商业信誉行霸道公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 13:16  价值中国

  作者 庞亚辉  

  经济观察报因为四篇报道凯恩股份内幕交易的新闻和深度调查(两篇在报纸网站刊发,两篇在报纸上刊发)后,其记者仇子鸣则被凯恩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了网上通缉,其理由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据经济观察报方面介绍,这家公司曾至该报华东站进行“危机公关”,但被遭到拒绝。而向该报提供新闻线索信息的一家财务总监也已经被抓捕。

  暂且不论凯恩公司、记者、媒体和财务总监熟对熟错。从出发点的角度看,对企业,维护自身的正当而合法的权益,从媒体,则是行使第三方的信息披露、挖掘新闻、实施社会监督以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的权利。而财务总监则可能是出于维护公平、正义之心态。但不管如何,在财务总监和媒体曝光凯恩的所谓关联交易的时候,就应该有一把法律的尺度,即能不能曝、真实性有多大、加入存在失实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会对企业和股民造成什么样的损失?

  既然被媒体曝光了,那么凯恩公司到底有没有关联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程度如何?自有法律和相关机构去查实,我们暂且无从得知,也不论其中的是非曲直。但是,从企业危机公关的角度看,凯恩股份肯定是失策的,或者这种处理手段并不高明!

  作为正常的一个危机管理途径,就上海卓跃营销咨询传播机构首席咨询顾问庞亚辉看来,作为公司方,应该做几方面的工作,第一,与当事媒体进行积极的沟通,对记者的疑点或者不实之处给予说明,即便报道,应该是两边信息的采集,从而引导舆论。第二,跟公众、投资人进行公开的说明,或者说明,媒体报道的究竟属不属实,企业存在什么不足,报道失实的地方在哪里?要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和公开的说明,以公开引导舆论方向,确保公司公开透明,否则舆论和投资者就可能偏听偏信,影响股价和公司的经营。第三,对内部,及时通报信息,稳定员工的心态,减少内部猜测,形成一致对外的声音。第四,如果可能,或者自身过得硬,经得住舆论与法律的检验,那么不妨邀请当地主管部门、政府机构等利益相关方,作为企业的坚强后盾,发出有力的支持和理解的声音,给予舆论和公众以有力的佐证,这才是最有效的公关手段。第五,就是对媒体和记者,企业必须要给予慎重的判断,究竟他们的系列报道有多少水分或者认为报复的因素在里面?能不能起诉,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胜算的把握有多大?这需要评估和权衡的。

  就庞亚辉根据目前外围的判断,凯恩股份目前利用当地警方对记者的网上通缉,未必是上策!首先,记者是经济观察报的雇员,而平台是经济观察报,因此,如果这个报道有问题,确实因为捏造事实而给凯恩股份带来损失,记者和经济观察报谁都脱不了干系,二者是一体的。因此,如果因为这个报道,而把报社放弃单单起诉记者,即便凯恩股份“身正”,也未必能够服众,大众和舆论会认为企业在“以强凌弱”。再者,当势单力薄的经济观察报记者被凯恩股份起诉的时候,势必会被广大的媒体记者同行同情,而一旦众多媒体有了怜悯之心,而且设想到自己哪一天也可能沦为“被通缉”对象的时候,可能会形成媒体记者的无形联盟,发起对凯恩股份的总攻,如果到了那一天,凯恩股份可能就不仅仅是“商业信誉”的损失了!

  我们可以再联想一下,当年富士康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索赔3000万,有什么结果了?被舆论群起而攻之,被媒体铺天盖地地声讨,声名狼藉,最后不得不撤诉!所谓,凯恩股份的危机管理之路还很漫长,危机公关能力还需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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